摩托车装遮阳伞惹大祸 12岁男孩因此丧命
本报讯(记者陈静通讯员龚旺锡)随着天气转热,不少骑电动车出行的市民为了防晒防雨,动起了给爱车加装遮阳伞的念头。殊不知,这种行为带来了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灵川县潮田乡南圩村小学生毛某,驾驶摩托车搭载同学周某到乡里。不料,周某因头部撞到一辆摩托车的遮阳伞而昏迷,送医院抢救50多天后仍然无法挽回生命。
搭乘同学摩托车,11岁少年踏上不归路
今年5月9日,周某躺在病床上,在深度昏迷中度过了12岁生日。6月27日,经过50多天抢救,他的生命仍然没有能够挽回,父母流下再多泪水也不能将他唤醒了。是一次交通事故碾碎了这个家庭。
5月6日早晨,年仅12岁的毛某驾驶一辆女式摩托车搭载哥哥从家里出发,准备到潮田乡卫生院看病,刚出村口就遇到他的同班同学周某。周某也要去潮田街,于是上了车。3人乘摩托车行驶至南圩村委五江寨路段时,与一辆面包车会车,毛某下意识地靠右骑行。此时,在他们前面右侧路边停着一辆加装了遮阳伞的两轮摩托车。毛某驾车虽然没有与这辆摩托车碰撞,但还是与车上撑开的遮阳伞有过接触。
当时谁都没有在意。继续骑行一分多钟后,周某突然向后靠在毛某哥哥身上。毛某停下车来,发现周某已经昏迷,兄弟俩将他就近送到南圩村的私人诊所。周某此时已出现呕吐症状,诊所医生让其吸氧并联系送潮田乡卫生院抢救。当天上午11时许,昏迷中的周某被送到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抢救。
到底是什么造成了周某受伤昏迷?
事发后没有人立即报警。直到5月8日下午5点多钟,伤者周某的家属才到灵川交警大队大圩中队报了警。大圩交警中队办案民警根据案情特点迅速展开调查取证,并于5月9日晚上8时许查找到了那辆加装了遮阳伞的摩托车,开始询问车主。由于当时车主并不在事发现场,对是否其车辆造成周某受伤的事实持怀疑态度。
由于事发时周某头部出血较少,单凭肉眼很难判断伤情是否与那把遮阳伞有关。那把遮阳伞是否就是造成周某受伤的“元凶”?为此,办案民警及时将本案关键证据移交桂林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6月12日,桂林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DNA鉴定结果为我们还原了案情发生过程———原来,在他们3人乘车与那辆停在路边的摩托车擦身而过时,虽然只是与该车加装的遮阳伞有碰触,但是由于刮蹭速度快,支撑伞面的伞骨属于纲丝材质,具有相当硬度,其中一根伞骨刺穿了周某头部右侧的颞骨,即俗称的太阳穴,通过从遮阳伞上提取的生物组织比对,最终案件真相大白。交警部门作出责任认定:毛某因存在无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且超员、不戴安全头盔等多项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主要原因,应承担该事故主要责任,鉴于其是未成年人,赔偿责任由其监护人履行。而摩托车车主秦某非法加装遮阳伞的交通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担事故次要责任。6月28日,毛某家属与秦某就周某2.8万元的丧葬费达成了分担赔偿协议,但是对周某10多万元的治疗和死亡赔偿等费用,由于数额较大、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两家还在协商调解中。
交警提醒:摩托车电动车装遮阳伞“自带危险”
处理此次事故的民警告诉记者,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私自在摩托车、电动车上安装遮阳棚(伞)是不允许的,而且比较危险,主要存在以下隐患:它会遮挡驾驶人的视线,会改变车辆原有的结构,增加风阻系数,遇到刮风下雨天气,容易发生侧翻或刮擦。如果发生事故,那么伞上的钢丝伞架更是会变成伤人的“利器”。
灵川县交警大队的民警还提示,随着摩托车拥有量的急剧增长,在广大农村、偏远地区,因摩托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十分突出。现在正处于暑假,据交警部门统计,每年7、8月份都是未成年人发生交通事故的高峰期,特别要引起各位家长的注意。
新闻推荐
7月2日傍晚,灵川县大圩镇洪水仍未退去,居民靠橡皮艇出行。王冬钰摄灾情要点大圩镇主街道被淹,通往潮田、海洋等乡镇道路交通中断,11条线路90多辆班车停运。南国早报桂林讯(记者唐晓燕)2日凌晨,上涨的漓...
灵川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灵川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