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法院集中发放执行款28.5万元
本报讯(通讯员喻孝鹏俸碧霞记者张苑)“今天来到灵川法院领取这笔我们盼了近十年的执行款,我很激动,十年来,灵川法院执行法官永不言弃的精神,令我们万分感谢,为灵川法院点一个大大的赞!”6月13日,在灵川县法院,南宁某纸品公司负责人周文林从执行法官手中接到4.5万元执行款后感叹道。
当天,灵川法院召开集中发放执行款大会,对被执行人桂林红会药业有限公司系列6案,执行金额28.5万元进行了集中发放。来自上海、广东佛山、福建顺昌、广西南宁等地6位申请人领取了不等的执行款。
据了解,早在2009年初,上海某公司向灵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桂林红会药业有限公司欠款案。几年来陆续有涉该公司的执行案件。2009年底,该公司经批示依程序进行改制。截止到2017年,共有7案涉该公司未实结,执行标的达33.3万元(其中一案已提前领取执行款4.8万元)。灵川县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均以公司正在改制为由拒不履行义务。经查,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但是执行法官不言弃,转变执行思路于2017年4月依法冻结收购公司账户存款。经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该案得以顺利执结。接过案款后,许多申请执行人的脸上都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向法院表示感谢。
该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之年”、“攻坚之年”,灵川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维,穷尽工作措施,全力攻坚执行难,对有财产的当事人加大强制执行力度,提高实际执结率,从而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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