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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了件“医疗马甲”忽悠食品能治病一养生馆“吃”10万元罚单

桂林晚报 2016-05-19 10:03 大字

本报讯(记者阳颜通讯员黄绛梁海宁)食品和药品本是有严格区分的,但有些商家为了牟利,喜欢混淆食品和药品的功效,为不少食品披上了“医疗”的伪装服。昨天,记者从灵川县工商质监局获悉,该县一家养生馆因宣传食品能治病,被处以高达10万元的罚款。

记者了解到,该养生馆主打养生服务,在店内销售一种某品牌的葡萄籽复合软胶囊,这种胶囊本属食品,但该养生馆却在自己的宣传页上有“改善血液循环,增强心脏功能;改善高血压、高血脂、心脏血管疾病;强化毛细血管,减轻腿部和踝部的肿胀”等含有疾病治疗功能的内容。接到群众举报后,灵川县工商质监局执法人员前往该养生馆进行调查,确定该养生馆宣传食品的医疗效果已经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规定。

随后,灵川县工商质监局执法人员经过详细调查取证,了解到当事人是首次实施违法行为,且违法经营数额较少,最终决定对其处以10万元的处罚。

执法人员说,自从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施行以来,对媒体、广告主发布的违法广告,根据广告费用由过去处罚款1到5倍,提高到现在的3到5倍,广告费用难以计算的,现在最低罚款10万元,最高则可以罚到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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