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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桂林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15年2月4日在桂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桂林日报 2015-02-12 08:11 大字

———2015年2月4日在桂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接第五版)加快城乡一体化步伐。推动建设特色小城镇。抓好第二批13个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工作,争取全部通过考核验收。继续开展“美丽桂林·生态乡村”工程,建设自治区级绿化示范村屯500个以上,村屯绿化达标率55%以上;加快村屯道路硬化,20户以上自然村屯通公路硬化率20%以上,自然村屯内道路硬化率90%以上;加快村屯饮水净化,开展1000人以上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争取农村自来水普及率70%以上,解决25万人以上农村群众饮用水不安全问题。打造大圩—草坪—兴坪漓东百里生态示范带,新增市级示范村屯5个、县(区)级示范村屯30个。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年度投资21.5亿元。加快建设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计划年度投资4亿元,完成斧子口水利枢纽大坝混凝土浇筑至212米高程。继续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桂江、湘江及中小河流治理、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水土保持工程。加快新农村建设,计划建设“普惠制”新村400个。

(五)实施“开放合作计划”,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抓住国家全面深化改革以及广西实施“双核驱动”、打造中南西南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机遇,主动融入区域合作,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深化全方位开放合作。积极融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加强经济、科技、产业等方面的合作。积极融入珠江—西江经济带,加强交通、园区基础设施合作建设。发挥高铁交通枢纽优势,主动融入高铁经济带,在旅游、工业、高端服务业、科技创新等方面加强与高铁沿线城市合作。主动参与湘桂合作,探索在交界区域共建产业园区。加快实施桂林贺州市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全方位开展共赢合作,谋划建设桂林至贺州城际铁路。鼓励县区立足自身定位,在区域合作中抓机遇、促发展。继续实施加工贸易倍增计划,争取进出口贸易总额增长5%。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围绕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实施精准招商,重点在产业链上补短板、填空白、提档次、抢机遇。突出桂林市特色优势产业“强链”,争取引进一批优势产业项目。瞄准国有大型企业和世界500强“建链”,争取引进一批新兴产业项目。围绕既有的产业链条“补链”,利用东部产业转移机遇,争取引进一批优质配套产业项目。关注国家及大型企业集团战略布局,不失时机“抢链”,加大北斗产业招商引资力度。

深入推进重大改革事项。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马上办”工作制度,实行并联审批,探索建立“大通关”审批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行“六公开”(服务内容、政策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设立非公有制强优企业绿色服务窗口,进一步优化投资营商环境。完成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大力推进园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选择苏桥经济开发区等园区启动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园区责、权、利相统一的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持续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推广PPP投融资模式,建立非公有资本负面清单制度。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完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培育规范的土地流转有形市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探索大病保险试点工作。抓好义务教育学区制改革、现代职业学校布局与专业优化综合改革。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六)实施“绿色发展计划”,着力发展特色生态经济

坚持绿色发展、低碳发展、特色发展,保护山水生态环境,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全力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市。

加强水环境保护。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生态保护条例》,依法依规保护利用好漓江。抓好漓江及其支流环境综合整治,完成漓江市区段和灵川县段所有排污管网改造,实现所有污水进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河湖富营养化等,确保水质达标。继续实施“绿满八桂”工程,加强水源林保护,森林覆盖率达70.9%。争取中央和自治区支持,开展生态环境补偿试点工作。

加强大气防污治理。强化大气污染预警联动工作机制,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市区新增3个监测点,实时发布PM2.5监测结果。实施大气污染专项治理,重点开展机动车尾气、城市扬尘、燃煤锅炉废气、采石场粉尘等专项治理行动。积极创建绿色交通城市,鼓励公交车辆使用清洁能源。加大问责,加强执法,建立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加强节能减排调控。扎实推进低碳城市建设,倡导节能低碳环保新生活。继续淘汰一批落后产能。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实施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等重点节能工程。大力推广“绿色建筑”,确保施工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不低于97.5%。适应城镇化步伐,加快重点污水垃圾工程建设,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

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全面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实行差异化考核。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新认定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加快苏桥循环经济园区建设。发展特色林业经济,实施林下经济项目20个,计划年度投资2亿元以上,争取新增林下经济面积44万亩,全年林下经济产值59亿元以上。提升林业经济效益,大力发展金槐、猕猴桃、香菇、油茶等特色林产品种植,争取新建示范项目基地20个。

(七)实施“民生改善计划”,优先推进社会民生事业

始终将改善民生、促进民富放在首位,大力实施为民办实事工程,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幸福指数。

努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继续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就业工作。强化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主线,夯实基层就业服务平台,探索兴业创业风险担保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大学生利用政策及扶持引导资金自主创业,鼓励农民工回流创业带动产业转移。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供一定数量的公益性岗位。全年城镇新增就业6.3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6.9万人次。

继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以全覆盖为目标,推进城乡居民各项保险工作,争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68.5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19万人、失业保险参保25万人、工伤保险参保39.8万人、生育保险参保28.7万人,城乡三项医疗保险参保(合)率稳定在95%以上。继续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幸福院建设,探索农村老人互助帮扶模式。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9028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3763套、棚户区改造住房5265套),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800户,基本建成4409套,改造农村危旧房1.8万户。加大社会救助力度,扎实开展***,争取全年贫困人口减少6万人以上。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继续实施教育振兴“双千计划”“八大工程”,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发展。积极发展学前教育,新建幼儿园35所,新认定多元普惠幼儿园100所,全市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86%以上。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新建中小学校14所,续建桂林中学临桂校区等,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5%以上。推进普通高中免费教育,创建自治区特色普通高中3所,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0%以上。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高职业教育水平。支持高等院校发展,全面推进桂林师专临桂新校区建设。

加快发展文化体育事业。继续推进甑皮岩、靖江王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项目,启动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加快建设广电中心、群众艺术馆新馆、市展览馆等项目。继续办好百姓大舞台等群众文化活动。加快建设城乡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新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150个,推进“村村通”广播电视乡镇无线发射台站建设。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培育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

持续改善城乡医疗卫生计生条件。重点加强基层医疗、妇儿医院、三甲医院、重大疾病防治设施等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全科医生培养基地建设,续建全州县和荔浦县人民医院改造项目,争取年内投入使用。加快灵川、永福、阳朔、平乐和灌阳等5县中医院建设,推进市妇儿医院改造和龙胜县妇幼保健院搬迁项目。建设市直医疗机构信息联网平台。做好诚信计生,提高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妥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推行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政府。切实抓好社会稳定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面开展“文明市民”工程,提升基层社区服务管理水平,建立信息化、网格化的社区管理体系。推行社会自治,鼓励发展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增强行业凝聚力。推进平安桂林建设,加强社会综合治理。

(八)强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努力夯实发展后劲

围绕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公益和生态环保四大领域,共安排重点建设项目800个,计划年度投资746亿元以上。其中,新开工项目151个,计划年度投资120.7亿元;续建项目400个,计划年度投资543.5亿元;竣工项目97个,计划年度投资81.9亿元;前期项目152个,总投资估算1107亿元。年度计划实施时,对重点项目计划盘子采用滚动管理并适时调整。

基础设施领域。实施项目288个,计划年度投资253.5亿元。其中:交通项目39个,计划年度投资96.5亿元;能源项目65个,计划年度投资49.7亿元;水利项目27个,计划年度投资10.6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项目157个,计划年度投资96.7亿元。

产业发展领域。实施项目425个,计划年度投资455.8亿元。其中:工业项目117个,计划年度投资66.3亿元;农业项目27个,计划年度投资12亿元;服务业项目281个,计划年度投资377.5亿元。

社会公益领域。实施项目71个,计划年度投资29.1亿元。其中:教育项目32个,计划年度投资12.4亿元;卫生项目12个,计划年度投资2.7亿元;文化项目8个,计划年度投资4.9亿元;体育前期项目2个,总投资估算2亿元;其它社会项目17个,计划年度投资9.1亿元。

生态环保领域。实施项目16个,计划年度投资7.69亿元。其中:环境综合治理项目3个,计划年度投资1.3亿元;污水垃圾处理项目12个,计划年度投资6.11亿元;生态及循环经济类项目1个,计划年度投资0.28亿元。

在今年计划执行过程中,必须进一步加强宏观经济管理,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推动新发展,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认真总结“十二五”实施情况,切实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找准对接国家、自治区战略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研究提出新常态下符合桂林市实际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政策,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和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盘子。密切跟踪国内外经济形势,研究分析新常态下桂林市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强化对经济运行的监测预测预警,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对策措施。准确把握国家、自治区政策取向,加强政策储备,抓好国家、自治区重大政策措施以及赋予桂林市的各项试点示范、先行先试政策的落实,不断释放政策红利。

各位代表,做好2015年桂林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虚心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定必胜信心,切实改变惯性思维和传统办法,为顺利完成各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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