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检察建议“揪”出一批违法“冥币” 灌阳县开展祭祀用品市场整治行动
本报讯(记者张苑通讯员彭田丰)清明节扫墓祭祀是中国的传统习俗,但祭祀用品的设计和制作不能超越法律界限。如今,市场上一些祭祀用的“冥币”高度模仿人民币图样,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近日,灌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职能,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的方式开展对祭祀品市场的专项监督,并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人民币管理部门对该县祭祀用品市场进行严格整治。
清明节前夕,灌阳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县城区域和部分乡镇的多家祭祀用品经营店内在销售模仿人民币图样的冥币(俗称“人民币版冥币”)。经调查,这些“冥币”的大小、颜色、图案、纹路等与现行流通的第五套和曾经流通的第三套、第四套人民币样式相似度极高。且群众购买“冥币”后用于焚烧祭祀,这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关于禁止在祭祀用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的规定,妨害了人民币管理秩序,损害了人民币作为国家法定货币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将已故国家领导人和国徽的图像、水印印在冥币上用于商业利益和焚烧,是对伟人肖像和形象的亵渎,也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焚烧冥币,特别是清明、春节聚集性焚烧严重污染大气环境,还极易引发火灾,属于不文明祭祀的陋习。
灌阳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履行诉前程序,第一时间向灌阳县市场监管部门和人民币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对辖区内祭祀品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并加大对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冥币违法性的宣传,向公众发出不买卖、使用带有人民币图样的祭祀用品倡议,倡导文明祭祀。
两家单位接到检察建议后,迅速采纳检察建议的内容,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对灌阳县祭祀用品市场开展整治行动。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部分商家有销售高度模仿人民币、滥用人民币图样的现象。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其停止销售,当场查扣了一批涉嫌违法的“冥币”,并对销售人员及周围群众下发宣传资料,普及人民币相关法规,倡导文明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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