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报复工友 谎报被偷十万

桂林晚报 2018-11-12 13:19 大字

本报讯(记者陆鑫通讯员蒋晓元)5日,一男子向灌阳县公安局110报警平台称,自己的10万元现金不翼而飞。然而民警调查后发现事有蹊跷,受害者家中门窗完好,现场也没有被翻动的痕迹。

据民警介绍,接到报案的时间是11月5日的12点左右。报案人王某是灌阳县城某工地的工人。他报警时称自己用来代发工资的10万元现金放在工地宿舍里,当天早上出门回来就不翼而飞了。在谈及嫌疑人时,他说怀疑宿舍管理员。

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奔赴现场调查。但是,随着调查工作的深入,办案民警发现越来越多疑点。首先,被盗现场没有一丝被翻动的迹象。其次在民警询问王某时,他始终无法说清十万元现金的来源,而且神色十分慌张。同时,王某口口声声咬定宿舍管理员需要承担责任,也让民警起疑。

结合现场勘验及大量外围走访,民警初步判定王某有谎报警情的嫌疑。最后,在民警对王某进一步询问时,王某难以自圆其说,最终承认了其谎报警情的违法事实。

原来,报警人王某所住的工地宿舍早前曾被宿舍管理员检查,他一直怀有怨恨。之后他谎报10万现金被盗的警情,只是想以此陷害管理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王某涉嫌谎报案情,现已被县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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