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让公平正义在阳光下实现

广西日报 2011-10-21 20:22 大字

本报记者 乔晓莹 本报通讯员 赵元松

核心阅读

“要让人民群众信任你,首先要让人民群众了解你。”“越公开,越公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近年来,司法公开是公正司法的基础和前提,已经成为社会的共识,成为人民法院工作的一个重要理念。

近年来,广西法院积极探索推进司法公开新途径,通过最大限度的司法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法院优质、高效解决矛盾纠纷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氛围,也促进了庭审水平提升和司法行为规范,确保审判的公开透明和公正廉洁。

让阳光照到司法的每个角落,是人民法院追求的目标,也是人民群众的期待。享受公平正义的阳光,是我们每一个人共同的心愿。

公信,源自阳光、公开。如今,“阳光司法”对于各地各级法院早已不陌生。

近年来,我区法院不断探索阳光司法工作新思路,积极推进司法公开,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对法院审判工作的认知、理解和信任,形成法院与社会之间的良性沟通与互动。

到底我区各级法院是如何深入推进这项工作,主动揭开审判实践中的神秘“面纱”?成效怎样?在具体实践中,“阳光司法”如何进一步改进?

探索新形式

进一步拓宽渠道

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引出一起矛盾尖锐的民事纠纷。一方坚称,双方之间是商品房买卖关系,要求维持一审判决;另一方则认为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有误,他们之间不是商品房买卖关系而是民间借贷关系。

双方各持己见,同时双方提供的现有证据都存在明显瑕疵,这给法院对案件的定性带来一定难度。

10月11日,自治区高院首开先河,召开案件审理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检察官、律师、专家学者对这起疑难案件进行讨论,公开听取公众意见。这是我区法院最近探索的一种“阳光司法”形式。

“看得见的正义才是正义”。“阳光司法”的核心是把司法权的行使置于阳光下,让所有裁判经得起检验、推敲与评判,达到公开——公正——公信的良性循环。我区法院在保守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不受损害的底线上,不断拓宽司法公开渠道,如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和庭审网络直播,让社会了解司法;不断完善法院网站,打造阳光司法的窗口;做好开庭审理和听证工作,让公众零距离接触司法;营造良好诉讼环境,让群众享受便捷的诉讼服务……

自治区高院纪检组长、阳光司法办公室主任罗诗汉介绍,据最新统计,今年1至9月,我区法院的各项指标全面上升,一审案件陪审率76.46%,同比增长37.29个百分点,二审开庭率64.07%,同比提高了38.89个百分点。

完善新机制

不断健全监督网络

我区法院通过探索构建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阳光司法工作机制,提升阳光司法的成效,明确阳光司法方向。从自治区高院到各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全区各级法院纷纷成立阳光司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有力推动阳光司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自治区高院还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区法院深入推进“阳光司法”的实施意见(试行)》、《全区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管理规定》等,在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环节的公开内容、程序和方法上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制度。

我区法院在推行“阳光司法”中,开门纳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形成独具特色的监督机制;采取以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看得见的方式进行诉讼活动,增进群众对司法的认同感,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

今年10月11日,桂林市灌阳县法院邀请部分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执行款的集中发放,现场发放执行标的款达10万余元。类似的做法在全区各级法院还有很多。法院通过加强与人大联络,主动接受监督,实现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我区各级法院坚持以“民意得到反映、民难得以解决、民怨得以平息”为指导思想,依法认真、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百万案件评查”、“大排查、大接访、大调解、大防控”和万名法官下访活动,突出抓好涉诉信访源头治理。建立院长接待、院领导包案、各部门分工协作的接访和化访机制,全面加强涉诉信访化解机制,切实解决群众信访中反映的问题。

工作不断改进

以示范带动全局

“近年来,我区法院开展‘阳光司法\’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阳光司法\’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需要继续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多种多样的方式方法,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加大‘阳光司法\’工作的落实力度。”罗诗汉表示。

当前,我区法院通过发挥示范庭审、示范法院的标杆作用,来有力带动全区法院的阳光司法工作。

9月20日,国家二级大法官、自治区高院院长罗殿龙亲自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5件被判无期、死缓的减刑案件。并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法制办、自治区妇联等领导,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罪犯家属等旁听庭审。14家媒体现场报道。

当天,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人员认为:“罗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开庭审案,体现了对我区法院推进司法公开的高度重视和决心,既对全区减刑案件审理起到很好的示范性作用,又有利于加大社会对案件审理的监督。”

举办优秀示范庭审评审活动则是另一种方式。今年8月,自治区高院组织对全区法院58个优秀示范庭审进行评比,并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进“阳光司法”,将审判过程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增加诉讼的透明度,确保司法公正廉洁。此外,自治区高院还完善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请执法监督员或特邀陪审员、邀请代表视察工作、旁听案件审理或参加庭审评查等措施,主动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提供多种有效渠道。

同时,全区各级法院按照“科技强院”的工作方针,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装备不断改善,借助科技平台,开展网络示范庭审直播。一个个科技法庭全面建成,借助这一平台,庭审网络视频直播越来越频繁,为“阳光司法”的推进提供了更加有力的硬件支持。

新闻推荐

广西迈入全国超级稻种植大省(区)行列

本报南宁讯(记者/唐广生)10月11日,记者从广西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获悉,2006-2012年的6年时间里,广西累计示范推广超级稻5700多万亩,增产稻谷300万吨,农民节本增收近60亿元,广西已迈入全国超级稻种植大省...

灌阳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灌阳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