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村民向压坏村路的大货车要赔偿本想护路 却成勒索
本报讯(记者蒋璇通讯员孙瑾韦绍松)打着“村民管护组维护新修公路”的名号,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的丘某纠集近百名村民,以过路车超载违反“村规民约”为由,向过路车索要万元“罚款”。昨日,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丘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6年9月5日,34岁的丘某吃完饭后坐在自家院子里乘凉。忽然,他想到村里新修的水泥路才通三个多月,就有一些地方变得坑坑洼洼。而这一切,都缘于来往拉石头的大货车超载。丘某清楚地记得,为了管护好这条新路,当年5月10日,该村村干部及村小组组长共同制定了《某村1-13村民小组村规民约》,其中规定,过路的货运车限载8立方米,违者予以罚款。想到这里,丘某认为自己应该要去好好“管一下”。
说干就干,他准备了钢卷尺,跑到路边,开始拦车进行“查超载”。
当天,在该村的公路上,丘某先后将采石场的两辆货车拦停进行测量,并以两辆车载石材超方违反村规民约为由,向两名司机索要罚款。
两名货车司机当然没有答应缴纳罚款。看对方拒绝,丘某立即打电话纠集了近百名村民到场,将人车都拦住,并要求采石场老板前来交钱。采石场老板李某赶至现场与丘某等人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看到聚集村民不断增加,为避免更大损失,最后,李某被迫向丘某交出人民币10000元。在收到“1-13队村民管护领导小组”的收条后,两辆货车被放行。
罚款拿到手后,丘某以劳务费为名向到场村民每人分发110元,并以拦车奖励为由将余下1090元占为己有。
不过,采石场老板李某离开现场后就立即报了警。
经法院庭审调查,证实《某村1-13村民小组村规民约》的讨论、制定及公示过程均无政府人员参与,亦未交由镇政府备案和批准。案发后,该镇政府已告知其依据“村规民约”拦车收钱的行为属于违法,并要求其立即停止、进行整改。
法院经审理认为,犯罪嫌疑人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纠集众人等威胁手段,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新闻推荐
5月14日晚,中国福利彩票双色球游戏进行第2017055期开奖。当期双色球红球号码为07、12、13、20、24、31,蓝球号码为05。当期双色球头奖20注,单注奖金为571万多元。这20注一等奖分落9地,其中,北京1注,天...
恭城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恭城瑶族自治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