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早抓小严查处 抓常抓长堵漏洞——— 恭城瑶族自治县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开栏语:为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纪委关于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按照自治区纪委的统一部署,从去年9月起,桂林市集中开展了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各县区把专项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六个一批”目标,重点解决“五个方面”问题,扛起责任、持续用力,严惩基层腐败,专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进一步宣传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开展专项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助力专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从今日起,本报将对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开展专项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取得成效进行报道,敬请关注。
□本报记者文新军
2014年4月至2015年4月期间,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江贝村原村主任成某在协助县重点项目征地拆迁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擅自以帮助被征地户将房屋的土地性质由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出让土地办理建房手续为由,骗取江贝村7户村民钱款26.2万元。因群众举报,成某的违纪违法行为很快暴露。恭城镇纪委对成某的违纪行为进行及时查处,给予成某开除党籍处分,并对其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这是恭城瑶族自治县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执纪监督,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一个缩影。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在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中,恭城瑶族自治县坚持抓细抓实、抓早抓小、抓常抓长,从严从实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自2015年9月专项工作开展以来至今年5月,恭城全县共查处损害群众利益和违反“四风”方面的案件71件,结案3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2人,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使广大群众的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对2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县直单位主要领导和1名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的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
“现在上面有什么惠民政策,村干部就会及时传达!家家户户发放了宣传资料,上面还有举报电话……”对于正在开展的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恭城镇江贝村的一名村民给予称赞,并表示可以看到基层发生的新变化“我们把惠民宣传资料发到每家每户,国家、自治区有哪些惠民政策群众一清二楚。如果发现有问题,他们可以直接打电话到纪委举报,宣传资料上就有举报电话。”恭城镇江贝村党支部书记刘建华告诉记者,原村主任成某被查后,江贝村各项涉及民生资金的相关内容公开更加详细了,宣传也更加到位了。同时,他们还邀请了县纪委的一名副书记给村干部和党员上警示教育课,(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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