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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传七百余年的“抢花炮”

桂林日报 2016-02-24 03:41 大字

▲花炮炸飞后,村民们飞奔去抢。

▲一男子抢到花炮后,将其高高举起。

?花炮节上,村民们正在为八方来客表演舞狮。

□本报记者刘教清 通讯员李振杰 林厚佐 文/摄

“抢花炮不仅是‘非遗\’,抢到花炮还会带来好运。”正月十四,恭城瑶族自治县三江乡石口村举行隆重的“花炮节”,八方来客与瑶族同胞一起参与传统游炮、长鼓舞、抢花炮等系列活动,整个山村一片喜庆热闹的景象。

村干部介绍,元大德二年(1298年),千家洞突遇事变,被迫迁徙,千家洞瑶民含泪离别故土,四散而走,其中一支来到石口村定居。每年正月十四固定为会期,举行抢花炮、跳羊角舞、舞狮等,代代相传至今。另外,抢花炮活动传到石口村后,由于人丁兴旺,抢花炮人多,一个花炮已不够抢,所以每年设有两个花炮,分别供来客和本村人抢。

所谓的“花炮”,是用五色纸、粗纸、自制的土硝,层层卷制成一个“炮”,其上面还插满五色纸。正月十四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由本村少年抬着花炮沿村路游行,他们称为“游炮”。经过各家各户时,家人给红包以示庆贺。下午4时左右,村民抱着“花炮”,打着红伞,到田中央,点燃引信,待一声炮响后,炮头直冲云霄,大家飞奔抢夺花炮。

据村民说,石口村“抢花炮”已经流传700余年。而石口村的“抢花炮”于2014年被列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资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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