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12岁挑起生活重担

广西日报 2012-05-04 19:18 大字

李居香,

一个总带着微笑的美丽女孩。

12岁,

原本还是一个撒娇的年龄。而这个女孩,却用她稚嫩的双肩,挑起了一个家庭所有的重担,不离不弃。

李居香很不幸。2000年9月,在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崇岭村孔里自然村呱呱坠地时,小居香就注定了拥有身患精神病的双亲。

2006年的一天,父亲出走,至今下落不明。从此,养家和照顾妈妈,成了6岁小居香和姐姐生活的全部。

患病的母亲除了吃饭,什么事也做不了。然而,不幸再次降临——2010年的一天,姐姐与邻村的男青年骑摩托车去镇上买米时遭遇车祸,两人脑部严重受损,落下了残疾。一年后,姐姐嫁给同病相怜的男青年。从此,小居香成为了家中的支柱。做饭、种地、采茶、砍柴、采药,小居香什么都干,从不喊累。除了当地政府给她家享受“低保”和“双女结扎户奖扶”待遇,每年可领取1000多元现金外,懂事的小居香还利用晚上帮人包装桔子、柿子挣钱养家。“包好300个,可得7块钱。”李居香很高兴。

“现在家里吃的白菜、菜花等都是我种的,不用钱!”小居香家里还种了近4亩地的柿子,不到12岁的她已经学会了给果树剪枝、锄草、施肥等。家里放着的几捆柴火,是小居香从数公里外的山上打回来的,而一捆柴重达20公斤左右。

崇岭村村委会干部老赵说,虽然还是个孩子,但上山挖地、砍柴、挖草药,小居香干得不比大人差。“她总是笑呵呵的,是个开朗的女孩。”家里的果树依山而种,不好管理。“最难的是给果树打药水,喷药的管子很重,要用力背着走,每年打药水都会跌倒几次。”李居香说。

2012年年初,在政府和好心人的帮助下,小居香借住在农村危房改造建好的住房接通了电。“太好了,有了电灯,我再也不用点煤油灯写作业了!”小居香说,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关心帮助她家的生活,她一定要好好记住他们。

在小居香的印象中,自己的家前后搬了7次。老赵说,前些年,因小居香的父母常年患病,家中没有劳力,虽然政府多次扶持,都因多种原因,房子最终没有建成。小居香一家住过草棚、呆过岩洞、然后是小瓦房,还到村委会办公室借住过。如今,政府出资为孔里自然村的每家每户集中新建的房屋也有小居香的新家。老赵说:“水电到位后就可入住了。”

虽然家境清贫,但小姑娘学习很上进,从一年级至今成绩均名列年级前茅,家里到处贴着奖状。小居香的老师说:“这孩子乐观上进,从没有因为家境贫寒而自卑,成绩拔尖,还很乐意帮助同学。”

本报记者 赵品贤 本报通讯员 刘先春 孟 华 戴归燕/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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