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出好成绩
本报记者 贺 波 本报通讯员 贺 超 刘先春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近3年来先后荣获全国检察系统“文明接待室”和全区检察机关调研工作、政治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连续3年被评为桂林市先进检察院,2009年被评为自治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该院又屡创佳绩,获得全县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这些沉甸甸的荣誉都是如何得来的呢?用该院干警的话说:是领导带骨干,骨干带干警,一级一级“带”出来的!
检察长说:我们要用行动给干警当好“标杆”
恭城检察院党组把班子建设放在创先争优工作的首位,提出了“以班子带骨干,骨干带干警”的创先争优工作思路。
党组书记、检察长蒋向东常说:做领导的不能有任何特权,只有把工作干得更好的责任。这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社会结构和利益关系的调整,新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出现,到检察院上访、反映问题的群众日渐增多,蒋向东几年来每一个“检察长接待日”都坚持亲自到控申科接待室,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的问题,对反映迫切的在第一时间安排调查、落实。有一次,该县某矿职工对矿上一些问题反映强烈,蒋向东指示渎检、控申部门立即组成联合调查组,及时调查核实,用证据向来访职工当面讲清调查情况以及处理的法律依据,使来访者心服口服,当场表示不再申诉。领导把群众当主人当亲人,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在感情上贴近群众,把群众的事当做自己的事的工作作风给干警们留下了深刻印象。蒋向东更时常提醒党组一班人,要用自己的行动给干警当好“标杆”。
熟悉蒋向东的人都知道,他喜欢下科室,走乡镇,入村屯搞调研,且每次调研回来总要写出调研报告,在本院或送上级相关部门交流。(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他的论文还荣获了自治区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论文优秀奖”。在他的带领下,其他同志的调研热情也空前高涨,该院的调研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2007年,该院分别荣获自治区和桂林市“检察机关调研工作先进单位”。
从人们眼里的“老人科”到全国先进科室
恭城检察院的控告申诉科是该院近年获各种荣誉最多的科室,但这里曾经是一个被称作“老人科”的地方,有人说它就接待些群众来信来访,没用的人才去那!但在短短几年间,它却赢得了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的殊荣,成为自治区级的先进科室,这样的巨变和反差从何而来呢?
院领导班子研究认为,控告申诉部门作为检察机关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的窗口,“沦落”到“老人科”的位置是极不正常的,这是关系到检察机关能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问题,必须尽快对现状加以改善。
2003年,院党组决定由有丰富管理经验的副检察长邓志祥分管控告申诉科工作,同时任命业务过硬的唐登林为控申科科长。之后几年,邓志祥长期“蹲点”在控申科,现场办公解决棘手问题。他要求干警们拿出热情、干出成绩,从小处从细节树立人民检察院的良好形象。唐科长等骨干则大胆探索、敢于创新,采取主动下访、联动接访、文明处访、公开寻访的工作方法,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以息诉罢访为目标,帮助当事人排忧解难,化解社会矛盾。一次,某企业20多名退休工人来访,干警们驱车百余公里专程赶到该企业,与工人们座谈,通报相关案件情况,肯定他们举报的积极性,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心声。如此肝胆相照、急群众之所急的行为,让来访群众十分感动。
控告申诉科的干警们以自己的一言一行树立起人民检察官的良好形象,不仅群众树起了大拇指,其他科室的同志也投来了敬佩的目光,以他们为榜样。科里两次被自治区检察院授予“文明接待室”称号,2008年更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的全国“文明接待室”殊荣。由于工作出色,唐登林被自治区检察院授予检察机关“优秀接待员”,先后被评为桂林市“十佳”政法干警、桂林市“优秀共产党员”。
鼓帆再起航,争创新荣誉
正是有了“一级带一级”这样真抓实干的思路和作风,近3年来,恭城检察院先后有两个科室荣立“三等功”3次;有42人次被评为区、市、县先进个人。取得了自恢复重建检察院32年来无错案、无涉检上访案件发生、无超期羁押办案的良好成绩,树立了民族地区人民检察队伍的新形象。
难能可贵的是,在当前创先争优的热潮中,恭城检察院党组一班人没有躺在过去的荣誉上睡大觉,而是进一步提出了“创建民族地区模范基层检察院”的新目标,并提出了打造“五个一流”(执法水平一流、管理机制一流、执法保障一流、队伍建设一流、文化建设一流)的具体工作目标。目前,全院上下正以百倍的信心、热情和干劲朝着新的目标迈开扎实的步伐,去争取新的荣誉和功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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