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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发放的数十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引发申诉不断违规发放的证件为何难撤销

南国今报 2016-08-15 08:23 大字

由于存在土地纠纷,目前吉祥农民新村仍处于半开发状态。平南县住建委的答复。 网络截图

今报记者周如雨 文/图

2007年底,贵港市平南县平山镇平山村为了解决村民的住宅问题,决定在该村搞新农村建设。当时,相关人员在工程土地权属纠纷没有完全解决以及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便对外出售宅基地,时任平山镇村镇建设管理站负责人授意工作人员违规办理了41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于该项目多项手续存在瑕疵,导致土地权属存纠纷的当事村民不断申诉。最近,他们要求当地政府依法撤销这些用地规划许可证,但当地两个部门对此意见相左:平南县住建委要求平山镇政府依法撤销,但平山镇政府认为证件的发放属正常做法,不予撤销,建议村民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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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相关部门违规办证

2007年,平南县平山镇村委会为了解决村民的住宅问题,经村委会会议研究并与平山镇平山街7、8、12村民小组的组长及村民代表开会讨论,决定在平山村一处名为“长冲”的地方进行新农村建设,建“吉祥农民新村”,随后于2007年11月签订了22亩责任田的土地转让协议。

据了解,由于没有资金投入,平山村委会将工程承包给一名叫马炳的村民开发,并以村委会的名义向平南县政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递交了相关材料,办理相关手续。然而,村委会在征地过程中,与村民李远光等人在土地权属方面存在纠纷,且在纠纷未解决之前,马炳就带人进场施工并出售长冲的宅基地。在这期间,平山镇村镇建设管理站站长陈振凯在明知“吉祥农民新村”没有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也没有获得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的授权情况下,授意该站工作人员为“吉祥农民新村”的买地户办理了41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以配套费名义收取每户2000-5000元不等的“办证费”。

后来,因为村民举报,2012年,陈振凯因此事被当地检方提起公诉。记者看到,平南县人民法院(2012)平刑初字第284号判决书显示,陈振凯因滥用职权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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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撤销其中一份证件

因为土地权属纠纷问题,一些村民之间也打起了官司。记者从平南县人民法院(2015)平行初字第41号行政判决书中看到,原告梁树从马炳手中购买了第139号宅地,并支付了购地款,然后在地块上建起了两层房屋。2015年7月,村民潘云妮以拥有该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由,到平山镇司法所反映宅基地被侵占的情况。经司法所调解仍无结果后,双方打起了官司。

法院开庭审理后,作出了判决。判决书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由城市或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平山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无权核发在其辖区内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以该站核发给潘云妮的证件属于超越职权行为。判决撤销了平山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于2009年12月30日颁发给潘云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由于当事村民不服判决,上诉到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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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对撤销证件意见相左

受到该起判决的启发,后来,平山村一些村民就在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上,询问政府有关部门是否有权撤销另外40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假若没有,村民该走什么程序?今年6月14日,接受提问的平南县住建委网络发言人对此回复称,经住建委向平山镇村镇建设管理站核实,这41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平山镇村镇建设管理站违规核发的,住建委已经要求平山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管理站对另外40份作出撤销处理,请村民与平山镇人民政府联系。

在得到住建委的答复的当天,村民在问政平台上向平山镇人民政府发起问政,咨询平山镇政府是否已经按照平南县住建委的要求,对另外40份违规证件作出撤销处理,且要求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撤销的相关文件。6月16日,平山镇政府网络发言人回复表示,第一,平山镇村镇建设管理站当初发放的41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根据平南县各乡镇当时的正常做法,先对住建户的申请进行了实地核查,审核是否符合城镇规划,手续是否齐备,然后统一规划的,确保程序合法,手续齐备;第二,每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都是经过逐一核实才发放的,平南县法院判决撤销了其中一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不代表另外40份证件也应撤销,如村民认为另外40份证件应该撤销,建议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针对平山镇政府的回复,村民再次向平南县住建委发起问政。他们表示,法院建议他们找住建委撤销违规证件,住建委要求平山镇政府撤销,然而平山镇政府又建议他们向法院提出申请,让他们陷入了一个无解的困局。平南县住建委网络发言人7月22日对此回复称,他们已经函告平山镇人民政府,要求平山镇对违规发证问题予以改正。

然而,此次问政没有下文,40份违规证件至今仍没有被撤销。

7月10日,平山镇政府一名蒙姓副镇长接受采访时表示,2010年以前,这种由乡镇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做法较为普遍,针对住建委让他们撤销40份证件一事,他们觉得不合适,“会有不可预测的影响”,建议村民向法院提起诉讼为宜。

平南县住建委办公室人员表示,他们的意见与网上所述一样,但相关领导休假外出,无法进一步解释相关政策。

平山村一名村民表示,希望上级有关部门能出面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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