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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确定违规违法建筑处罚标准今年第一批危房改造任务为3300户

贵港日报 2014-06-14 16:30 大字

本报讯(记者黄摩登)6月4日,市住建委上线“阳光热线”直播,详细为群众解答了贵港市危房改造政策方面和违法违规建筑的罚款标准等问题。

直播中,一听众来电咨询,贵港市违规违法建筑罚款标准是什么?市住建委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贵港市确定了对违规违法建筑处罚的标准。具体为:对改变立面效果的,处以改变建筑工程效果工程造价10%的罚款;对超规划审批面积层数的,超半层的处违法建设工程部分造价10%的罚款,超一层的,处以违法建设工程总造价5%的罚款,超一层以上的,处以工程总造价10%的罚款。

另一听众来电咨询,今年贵港市危房改造任务如何安排?市住建委答复,今年1月,中央已经为贵港市下达了部分的危房改造项目任务。第一批任务为3300户,其中,港北区400户、港南区600户、覃塘区400户、桂平市1400户、平南县500户。目前,这些项目已经启动。危房改造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有当地农村户口,且在当地农村居住且为房屋产权所有人或为无房人;或属于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以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农村贫困户中的任意一种类型;全部家庭成员中的一户,如已分户,则分户后的父母身边必须有一名子女,且户主现居住的房屋被评定为E或D级,或2级和C级的危房标准,其评定必须要经过县级住建部门或县级的农村危房改造办的评定。如有符合条件的,可向当地村委会了解并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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