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平凡岗位耀光辉——记平南县人民法院思旺人民法庭庭长陈伟强

贵港日报 2014-02-16 16:52 大字

陈雪梅

53岁的陈伟强现任平南县人民法院思旺人民法庭庭长。20年来,他一直坚守在基层人民法庭,用坚韧不拔的毅力和矢志不移的信念,维护着法律的神圣与尊严。参加工作以来,陈伟强多次荣获全区法院先进个人、全市法院办案标兵,并多次被评为市、县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他所在的思旺人民法庭获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维稳工作集体二等功、2009年度全区法院先进集体,并荣立2010年度全区法院集体三等功。

重视调解,为民排忧解难

多年的法庭工作,让陈伟强深切体会到调解是化解纠纷、促进和谐的金钥匙。因此,每个案件一到陈伟强手中,他都认真分析案件的特点,找出问题的症结,抓住关键所在,因案施策、因人制宜进行调解,力求法理情兼容,努力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降到最低。针对辖区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婚姻案件、借贷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以及小额经济纠纷比较多且集中的特点,陈伟强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改“坐堂”调解为巡回调解,主动上门服务,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了结纠纷。

陆某因购买木材向梁某借款2000元,后又再借款5200元。后来,陆某在平南县官成镇邮政储蓄所偿还了部分欠款给梁某。期间,梁某又向陆某借用一套出板机和一套断板。在梁某要求陆某偿还尚欠的余款时,陆某也要求梁某归还所借的出板机和断板机,并要其保证这二套机器能正常使用。双方协商未果后,梁某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令陆某归还借款20000元,并还清款项逾期利息。陈伟强接到该案后,采取“假如我是当事人”的换位思维模式,以友情为出发点,采取“背靠背”方式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但双方坚决不同意调解。为化解双方当事人心结,陈伟强不厌其烦到双方家进行调解,一点一点融化双方内心积怨。最终,双方当事人被他的真诚调解感动,达成了一致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陈伟强还主动到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调解工作,试行法庭、乡镇、村委三级连线调解,借助镇村干部的力量,对邻里纠纷、离婚、人身损害赔偿等“久调难决”案件进行调解。此外,他建立了判决后法律释明制度,要求全庭法官对其所承办的案件负责,对不服判决的当事人做好法律解释工作,促使其息诉服判,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全力维稳,促进社会和谐

基层人民法庭受理的民事案件繁琐细碎,但件件关系到群众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特别是信访案件,容易影响社会稳定。陈伟强一直紧抓住信访工作重要环节不放松,努力把涉及社会稳定案件解决在首办环节和萌芽状态,尽量将每起案件都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对涉及群体性事件的信访,他热忱地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特别是对不懂法的农民群众,陈伟强使用浅显易懂法律语言给他们讲道理,让他们赢得明明白白,输得心服口服,这也为他赢得了当地群众的信赖。对影响到党和政府以及人民司法形象,影响到部门正常工作的信访,陈伟强把之列为重点信访,从根源上查找症结,建立上访专门档案,仔细做好预测、疏导和防范工作。近年来,在陈伟强的努力下,思旺法院没有出现越级上访的情况,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廉洁自律,保持一身正气

“物心自腐,而后生虫”,清正廉明,方能得到群众的信任与尊重。在多年的审判工作中,陈伟强始终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为金钱所动,不为人情所惑,不为权利所迫,杜绝“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办理案件中,陈伟强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自觉构筑起一道坚不可摧“防火墙”。他审理和执行的4000多起案件无重审改判、无超审限、无上访缠诉,自身及所带领的法庭从未有人发生过违法违纪的现象,赢得了领导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从事法院工作以来,陈伟强把辛勤的汗水洒在了乡间小路上,把法律的温情播送到千家万户,他的足迹遍布平南县的乡镇村落。

新闻推荐

市政府各部门2014年10项重点工作

...

平南新闻,有家乡事,还有故乡情!连家乡都没有了,我们跟野人也没什么区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平南县一直在这里为你守候。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