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发放超亿元低保金保民生
本报讯(记者 张思 通讯员 张一文)平南县把民生工作放在首位,千方百计确保城乡低保户的基本生活,2013年共发放低保资金超亿元。
2013年,该县已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6273.67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14545人,发放低保资金4158.19万元;农村低保对象96446人,发放低保资金12115.48万元。发放方式是全部通过银行直通对象帐户。
据了解,从2013年1月份起,平南县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每人每月提高22元,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每人每月提高10元。补助标准提高后,城市低保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每月214.3元,农村提高到每月86元,分别高于自治区规定的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205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84元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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