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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语照亮失足少年“新生”路

贵港日报 2012-10-10 18:25 大字

平南讯  “做错了不要紧,关键是知错能改,希望你能够从这次事件中吸取教训,学会感恩,学会尊重,时刻牢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的古训。”这是平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在回访帮教失足少年时给他们附上的一段寄语。

近年来,为推动未成年犯罪案件审理工作科学化,最大限度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平南县人民法院本着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挽救、教育和感化的原则,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中,严格贯彻“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司法政策,通过创新审判管理方式,建立未成年犯庭前调查、判后教育、跟踪帮教回访为主线的系列制度,逐步形成一套集预防、惩治、感化和帮教于一体的未成年犯罪审判工作模式。

判后寄语是该院探索创新并已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教育挽救方式,该院少年审判法官认为,“法官寄语”在判后发出,充满人文关怀,能启发失足少年对错误的认知,更能令失足少年受到感化,感受到社会的宽容和温情,从而坚定改造信心,引导失足少年走上新生之路,从而实现少年审判教育和挽救的目的。

(杨华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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