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合作”为幌子骗五人近九万
从事木材生意,本来就收入不错,可玉林市容县石寨镇的浦某并不知足,以承包山林为由谈“合作”借“资金”,在2007年至2008年期间先后骗了5名群众近9万元。近日,玉林市容县公安局石寨派出所破获了该系列诈骗案,浦某被逮捕。
“合作”为名
轻松骗得四万九
浦某从20世纪90年代初就开始从事木材生意,虽然收入不错,但他并不知足,常想“快速致富”。
2007年7月下旬,浦某在交付200元订金给一名山主后,就放风称其承包了一片山林想找人合伙卖木材。后经人介绍,浦某认识了杨梅镇的潘某。潘某看过山林后觉得不错,就和浦某谈合作。浦某称砍伐这片山林共需63000元,两人合作就每人出资31500元。对做木材生意毫无经验的潘某为表示合作诚意,将32000元钱交给了浦某,由浦某负责办理砍伐手续。
后来浦某又对潘某谎称自己还承包有一片小山林,于是潘某拉上自己的好友龚某和浦某合作,两人分别支付给了浦某7000元和2000元的合作款。
2007年9月,浦某找来陈某合伙设局诈骗。浦某让陈某谎称在石寨镇石城村承包了一片山林,自己则充当中间人,骗取六王镇的黄某与陈某合作。黄某给了陈某10000元的合作款,陈某用假名立了字据。事后,浦某与陈某各分得8000元和2000元。
许以“好处”卷走洗头妹三万七
2008年7月份,浦某认识了在发廊当洗头工的外地女子廖某,又萌生了骗钱的歪念。
接下来,浦某连续几天到该发廊洗头并和廖某攀谈,很快便和廖某熟络起来。浦某谎称其父亲和哥哥都是单位的领导,骗取了廖某的信任,并拿出伪造的山林承包合同给廖某看,称因资金不足开不了工,向廖某借钱,并承诺将给廖某好处费。廖某信以为真,先后5次借了共计37500元给浦某。
纸毕竟包不住火,该系列诈骗案发生后,浦某一直潜逃在外。
日前,浦某在广西平南县六陈镇冒用他人身份证办事,被六陈派出所查获。玉林市容县公安局石寨派出所接到六陈派出所的协查要求后,迅速赶赴六陈将浦某带回处理。(据《玉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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