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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贵港日报 2011-12-13 19:24 大字

本报讯  (记者  梁海莉)“药费下降了不少,看病费用比以前便宜了。”12月7日上午,在石羊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多岁的李大爷拿着交费单,满脸笑容地告诉记者,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大大减轻了他在医疗方面的负担。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降低医药费用的有效途径。去年3月1日起,贵港市率先在平南县22个乡镇卫生院启动了首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并实行了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去年11月,港北区、港南区和覃塘区的47个乡镇卫生院启动了第二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今年5月,桂平市27个乡镇卫生院和全市9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启动了第三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至此,全市73个乡镇卫生院、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按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率达100%,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人口477.86万人。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贵港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价格平均下降11.23%,门诊药费、住院费用相应降低,患者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切实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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