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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安全:重于泰山 警钟长鸣

贵港日报 2011-07-30 19:36 大字

本报记者  洪星桦  农柏华实习生  庞雨圆

每年的暑假都是学生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其中尤以溺水、交通事故居多。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学生安全事故频发?又如何保障学生安全度假呢?

安全事故屡屡发生

7月2日,平南县大新镇新岭村发生一起溺水事件,村民何某的两个儿子及侄子,在距离一施工单位为埋设管道而挖的大坑内溺水身亡。

6月4日下午4时许,在旧城区某小区游泳池内,4个7至9岁的男孩在水下比赛闭气,其中一7岁男孩溺水。经过抢救,男孩恢复生命体征,但由于停止呼吸时间太长,脑部受到伤害,很有可能成为植物人。前些日子,在新城区某小区游泳池又发生一起孩子溺水事件,所幸孩子获救。

据了解,去年全市有10多名青少年死于暑期意外事故,其中30%以上由溺水造成。

近段时间以来,贵港市亦发生了几起涉及中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

6月18日下午6点25分,港南区瓦塘乡某中学14岁的学生黄某乐驾驶一辆无号牌的两轮摩托车,搭载同村的同学黄某榜(14岁)、梁某(14岁)、梁某华(12岁),行驶至该乡柳江村路段时,与一辆对向驶来的大客车发生碰撞,致使摩托车失控侧翻,造成黄某乐当场死亡,黄某榜、梁某、梁某华受伤的交通事故。

这起惨烈的交通事故发生后仅6个小时,贵港市辖区又发生了一起涉及中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6月19日凌晨1点,港南区某中学初三学生杨某乐、伍某珍、余某斯乘坐桥圩镇新庆村余某涛(18岁)驾驶的两轮摩托车,沿324国道由贵港往玉林方向行驶,至桥圩镇路段时,摩托车失控驶出公路右侧路外,与路树发生碰撞后驶入水渠,余某涛当场死亡,杨某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外两人受伤。

不到一天的时间接连发生两起死亡交通事故,3名花季少年转瞬间被夺去了鲜活的生命,令人心悸。交警在现场勘查后分析,这两起交通事故都存在无证驾驶、超载、未戴头盔且未按规范操作等问题。

多方因素导致悲剧频发

学生安全事故不绝于耳,原因到底在哪?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以下几个方面是主因。

环境复杂。现在农村的水塘、水库、江河多,天气炎热,小学生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极易引发溺水事件。还有一些施工场地挖出来的深坑,雨天过后储满了水,往往成为“隐形杀手”。

安全意识不高。许多学生特别是中小学生对此认识不足。记者在农村采访时,经常看到许多七八岁的孩子结伴到河里、水塘里游泳、嬉戏。一些孩子还常常做出各种动作从岸边、桥上往河里跳,根本不顾危险。还有一些孩子不管车流滚滚,横穿马路。

父母疏于照顾。每年暑假正直“双抢”时节,许多农民朋友忙于干农活而疏忽了对孩子的照顾,一些父母往往把孩子留在家中,尤其是一些不大不小的孩子。这些孩子还干不了农活,但是又能四处跑,常常到河里、池塘里去游泳。6月4日发生的溺水事故,就是几个孩子一起结伴游泳却没有大人在旁看护引起的。

学生管教难。这是每到暑假许多父母都感到头疼的问题。家住安居小区的梁大爷表示,自己有两个孙子,一个才五岁多,要“时时看着”;另一个上小学四年级,整天外出找伙伴玩,“两条腿在他们身上,根本管不住。”忙碌了一个学期,好不容易放假了,许多学生常常呼朋唤友玩耍,要他们呆在家中根本不可能。

珍爱生命重在预防

那么,如何有效避免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呢?

对于游泳安全,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副科长夏焕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溺水事故在农村发生较多,因为农村不明水域较多,缺乏监管,存在漏洞。地方政府及相关单位应积极排查隐患,在危险地段设立防范警示牌。特别是施工单位,更应及时做好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监管,以防学生不慎误入发生不测。在这方面,覃塘区覃塘镇大郭小学的做法值得提倡。该校在学生上学途经路上及村里的山塘、河流、桥梁、十字路口等处,均竖起了警示标志,并由村委会组织村民随时监督村里的孩子,发现危险行为及时纠正。

另外一个重要的途径就是让孩子学会游泳。夏焕生表示,父母应从小教会孩子游泳。最好是带孩子到正规的游泳池游泳。家住普罗旺斯小区的董先生今年暑假早早把女儿送去学游泳,孩子会游泳总比不会多一份保障。

血的教训是惨痛的。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市交警支队一大队秦副队长表示,一些学生喜欢骑自行车在路上互相追逐、竞速,甚至“耍起杂技”,双手离开车把或者在车后面站着一个人;也有学生喜欢用旱冰鞋来代步,甚至进入机动车道,在车流中窜来窜去。上述行为因为注意力分散,极易引发事故。此外,溜旱冰速度快,既无方向盘又无紧急制动装置,在车流拥挤路上溜旱冰,也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所以,这类活动应该选择在空旷、平整的场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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