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人大工作跃上新台阶
平南讯 平南县人大常委会,切实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创新探索,充分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在去年召开的全区人大工作会上,该县人大作先进典型发言。
该县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贵港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主动向县委汇报工作,使县委更加关心、重视和支持人大工作,切实解决了县乡人大在人代会经费、履职经费、代表活动经费、办公条件、干部待遇、创建代表活动中心和代表活动之家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监督工作、代表工作等方面工作走在了全市乃至全区前列,得到自治区人大和市人大领导的充分肯定,获得了2006年至2010年度全市人大系统先进单位称号。
突出重点,依法履行职责。为把好经济命脉,近年来,平南县人大常委会采取定期审查和批准县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以及审计工作报告,做到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为民理财。把百姓的事放在心上,五年来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32个,有力地推动“一府两院”工作的开展。组织开展对政府部门的工作评议,先后对县农业局、民政局、国土局等17个政府组成部门进行工作评议,使被评议单位增强法律意识和创新意识,促进政府组成部门依法高效行政。开展《产品质量法》、《土地管理法》等12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保障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讨论决定了事关平南发展大局的重大事项,如平南县城区防洪堤建设、平南县城区总体规划修编、平南县临江工业园区建设、平南县财政年度预决算等,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五年来,依法任免“一府两院”及人大机关工作人员186人,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机关正常运转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该县人大常委会还在监督工作、代表工作、乡镇人大工作等方面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在监督工作中,每年对5至6个县政府工作部门进行工作评议,引入评议打分定等制度,抓好评议前、中、后的工作,对被评议为优秀、满意的部门通报表扬,对一次评议为基本满意的部门列入下一年度的评议对象;在代表工作中,创新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要求政府主要领导参加代表议案建议交办会,召开两次以上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研究如何办理好代表议案建议,县人大常委会负责跟踪监督。近几年来,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不断提高,代表提议案建议的数量每年成倍增加。同时,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对提优秀建议的代表和办理代表建议的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在全县建立22个县乡“人大代表活动中心”、6个村“人大代表之家”,为代表活动提供新的平台。人代会闭会期间,县人大常委会还开通议案建议直通车,代表的议案建议随时寄到县人大代表联络工委。在乡镇人大工作方面,坚持常委会领导分工联系乡镇制度,帮助乡镇掌握人大工作的法律程序和筹办及召开人代会的原则、方式方法。对乡镇人大工作实行量化管理和年度目标考核。每年召开一次全县人大工作会议,对乡镇人大工作先进集体和人大系统先进工作者给予表彰奖励。 (张以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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