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定“明令” 绷紧“命弦”

贵港日报 2020-05-15 11:04 大字
张日芳

炎炎夏天,中小学生溺水身亡的惨痛事件时有发生。生命珍贵,安全第一。“防溺水安全”一直颁有明令,如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等等。虽是老生重谈,但说者、听者都必须不厌其烦。要咬定这些苦口婆心的“明令”,时刻绷紧安全第一这根“命弦”。

咬定明令,首先要做到防溺水安全教育日常化。学校制订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制度、相关条例和措施,重在落实,要让安全教育天天见,生命警钟时时敲,无论在集体班会,还是对学生个体,纵然“唠叨”千次,还是不厌其烦,做到见缝插针,灌输防溺明令,把安全意识根植学生脑中。我们时常看到,学校与公安部门联手宣传,在学校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结合相关案例,在学校课间操或主题校会时间,强调防溺明令,给师生普及防溺水救助常识,这是引导学生远离溺水之险的有益实践。

咬定明令,重点在于加强防范。在防溺水安全教育日常化的基础上,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保护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高度,切实加强防范措施,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在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设立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等,筑牢安全防线,并向学生传授一旦遇险如何自防自救的技巧,减少和避免悲剧发生。

贵港市山区学校较多,山区各校均有“不准学生在上、下学途中到江河、山塘、水库、水坑等危险水域玩耍嬉戏,不准盲目下水施救”明令,同时广泛宣传紧急情况下呼救渠道和救助方法。学校操碎了心,家长需要看到,同时更加要重视,一定要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切实履行家庭监管的职责。社会群众如发现有孩子在江河、水库、山塘里游泳戏水,也要及时制止并想办法联系其家人,共同预防他们发生意外。只有学校、家庭和社会有此共识,形成合力,才能更好地让孩子们在成长中远离溺水危险,平安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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