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本级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契税补贴细则政策解读 市财政局负责人答记者问
本报首席记者徐智坚通讯员曾雪花洪旖岚
贵港市自3月25日起,对在市本级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实施契税补贴。近日,市财政局负责人就大家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政策解读。
记者:购房契税补贴范围及标准是什么?
市财政局负责人:在贵港市本级(即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范围内购置新建商品住房,且进行合同网签及备案的,可按实际缴纳契税享受全额首次转移登记契税补贴,即办理购房人名下的不动产证时的契税补贴。
记者:什么时间购房才可以享受补贴?
市财政局负责人:本通知自2020年3月25日起实施,2020年10月31日结束,其中,乡镇教师、乡镇干部和进城务工人员享受补贴的期限为2020年3月25日至10月31日;其他人员(即除乡镇教师、乡镇干部和进城务工人员以外的人员)享受补贴的期限为2020年3月25日至8月31日。
购房人属乡镇教师、乡镇干部和进城务工人员的,其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日期需在2020年3月25日至10月31日之间;合同备案证明和已缴纳契税凭证日期需在2020年11月15日前。所有申请材料需在2020年11月15日前提交,超过提交期限提交材料的,不再受理。
购房人属其他人员的(即除乡镇教师、乡镇干部和进城务工人员以外的人员),其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日期需在2020年3月25日至8月31日之间;合同备案证明和已缴纳契税凭证日期需在2020年9月15日前。所有申请材料需在2020年9月15日前提交,超过提交期限提交材料的,不再受理。
记者:乡镇教师、乡镇干部、进城务工人员如何界定?
市财政局负责人:乡镇教师是指在贵港市乡镇(街道)、村公办学校从事教育工作的在职教师,包含在职在编教师、特岗教师以及编制总量控制数内的聘用教师。乡镇干部是指在贵港市乡镇党政机构和事业站所任职的在职在编干部,即在乡镇(或街道)党委、政府及其下属站所任职的在职在编干部和大学生村官。进城务工人员是指户籍地址为贵港市辖区乡镇(含街道、村)范围内,且在贵港市范围内务工的居民。
记者:购房人如何申办购房契税补贴?需要哪些材料?在哪里办理?
市财政局负责人:符合申办条件的购房人在购房合同备案并缴纳契税后,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市政务中心市住建局窗口。在2020年3月25日至8月31日期间(该时间指购房合同时间)购房的人员,申领补贴需提供《贵港市本级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契税补贴申请表》、购房人身份证、购房合同备案证明(住建部门自行查询)、已缴纳契税凭证、个人银行账户开户行和账号。
乡镇教师、乡镇干部和进城务工人员在2020年9月1日至10月31日购房的,申领补贴需提供《贵港市本级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契税补贴申请表》、购房人身份证、购房合同备案证明(住建部门自行查询)、已缴纳契税凭证、个人银行账户开户行和账号之外,乡镇教师和乡镇干部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在职在编证明,进城务工人员还需提供个人户口本和务工所在单位(企业)出具的务工证明。
除申请表和合同备案证明外,所有申请补贴的材料需核对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购房合同是否已备案可由购房人本人在以下网站进行查询:http://ggfcw.bbwyun.com/
记者:有什么特殊人群不能享受补贴吗?
市财政局负责人:贵港市引进人才在市本级购房的,按照贵港市各级政府人才引进培养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不重复享受购房补贴。失信被执行人也不能享受该项补贴。
记者:有什么特殊房源不能享受补贴吗?
市财政局负责人: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限价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政策性住房、非住宅性质的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不享受补贴。
记者:有什么特殊情况不享受补贴吗?
市财政局负责人:本通知实施前已进行购房合同网签或备案的,在实施期间,通过退签、撤销备案重新再签约备案的不予补贴。
记者:申领补贴后还可以解除合同吗?
市财政局负责人:由于退房或其他原因需要解除合同备案的,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同意,出具《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审核意见书》,购房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该意见书、身份证到市政务中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申请退款。退还政府补贴后方可办理注销购房合同手续。如发现违规骗取补助资金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追缴补贴款,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购房人的法律责任。
记者:如何得知是否获得补贴?
市财政局负责人: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将在补贴款发放前收到住建部门短信通知。
新闻推荐
本报讯(首席记者徐智坚)记者4月29日下午从市气象部门了解到,预计“五一”期间,贵港市天气总体较好,气温较高,空气干燥...
贵港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贵港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