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公布新一批学校开学时间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错时开学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10号)精神,结合贵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实际,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全市新一批学校开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明确开学时间
全市高二、初二、中职二年级、中职三年级5月6日报到;高一、初一、中职一年级5月7日报到,高中、初中、中职学校教师于4月22日前返岗。全市小学4-6年级住宿生5月6日报到,非住宿生5月7日报到,小学教师于4月27日前返岗。小学低年级、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以5月中旬开学做好准备工作,并根据相关要求做好校园防控管理、在线教育服务等工作,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二、完善开学保障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学校开学安全工作方案》精神,进一步发挥好开学工作组织领导、医教协同、交通保障、经费物资保障四个体系的作用,要做到“四个确保”:
一是确保市、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抓,市、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抓中小学疫情防控和开学工作。
二是确保每个开学的学校都有定点结对的医疗机构,开学前医疗机构到定点学校做1次开学前培训、指导开展1次应急演练和2次全面消毒杀菌,开学当天医疗机构要选派1-2名医护人员到学校协助把关返校师生体温体征。
三是确保合理调配运力,精准保障师生上下学交通需求,市、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学生返校交通运输服务,市、县(市、区)公安部门牵头组织警力做好开学当天学校周边路口交通管理。
四是确保公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开学前防控物资发放到校,市、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落实学校防控物资需求,各县(市、区)要确保本地开学学校所需防控物资配备到位,其中一次性口罩按照教师员工每人每周20个、学生每人每天1个做好2周用量储备,测温仪按照每个返校班级1个进行储备。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市直属学校物资保障工作。在疫情结束前,各级指挥部要持续保障返校师生员工防控物资需求。
三、做好健康管理
开学的学校要做好本校师生员工(包括门卫、宿舍管理员、食堂工作人员以及住在本校的非本校人员等,下同)健康管理,严格指导本校师生员工于开学前至少14天开始在广西区内居家观察,确保返校时居家观察时间达到14天以上,师生员工居家观察期间要详细记录体温体征,并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病例、从湖北等自治区以外来贵返贵人员、由境外来贵返贵或已被列为新冠肺炎医学观察的人员等接触。学校要针对现在处于广西区外且在本地无住所的师生员工进行“一人一案”指导,要坚持在广西区内观察14天以上才能返校的原则,协助相关的师生员工在广西区内开展观察。学校加强对教职员工的管理,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员工非特殊情形不得离开本地,不得参与聚集性活动,减少与外界接触,有条件的学校可安排教师员工开学后居住在校内。学校要确保进入校园的师生员工均按要求提供签字确认的“一表三承诺”,最大限度杜绝疫情风险蔓延到校园。
四、合理安排假期
首批开学的学校要根据本校教育教学等实际,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科学有序安排周末和“五一”假期。师生员工确有需要离校的,离校期间要持续落实晨午检制度,每天两次向学校报告体温体征,非特殊情形不得离开本地,师生员工因特殊情况离校去过广西区外的,回到本地后要居家观察14天无异常后才可申请返校,返校时提供签字确认的“一表三承诺”。
五、强化校园防控
各县(市、区)要在市教育局的统一布置下,指导中小学校做好校园防控管理。中小学校要根据《广西中小学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广西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贵港市中小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指南》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管理措施,根据《贵港市中小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晨午检流程图》《贵港市中小学校突发卫生事件处理流程图》做好相应突发情况处置工作,遇到问题要向挂点医疗机构和主管教育部门咨询,切忌随意发挥或自主决策,并严格执行“零报告、日报告”制度,根据主管教育部门的布置做好师生返校情况、返校师生体温体征监测情况、校园突发安全事件等的汇报工作,杜绝出现瞒报、漏报、误报、迟报等情况。
六、做好教学安排
各县(市、区)要在市教育局的统一布置下指导中小学校做好开学前后教育安排工作。中小学校要组织精准分析学情,诊断评估线上学习质量,制定有针对性的教学计划,科学安排课程,着力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疫情结束前,学校不得组织大型师生集会,图书馆、体育馆等室内场馆暂停开放。采取灵活多样的体育活动方式,确保学生体育锻炼活动分散安排、科学适量。中小学校要特别注意上好“开学第一课”,利用主题班会、安全讲座、课堂教学等多种方式,将疫情防控知识作为“开学第一课”的主要内容进行授课,结合实际开展好爱国主义教育课、心理健康教育课、中国“抗疫”故事教育课、生命安全教育课、劳动技能和知识教育课,传播正能量,厚植爱国主义情怀,确保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到位、学习到位。学校要特别注意开展学生心理情况的全面排查,深入调查了解学生的家庭背景、生活状况、学习情况、平时表现、迷网程度等情况,加强跟踪辅导,做到早发现、早疏导、早防范,坚决预防学生出现过激行为。
七、严格开展评估
市、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做好学校开学条件评估工作,各县(市、区)要组织教育、卫生健康、公安部门力量根据《贵港市中小学开学前准备工作验收表》逐项核验学校开学条件,各县(市、区)于4月28日前对辖区5月6日、5月7日开学学校有关条件核验完成;5月10日前对辖区预计5月中旬开学学校条件核验完成,并分别于4月28日前、5月10日前将本地开学条件核验报告(模板见附件2)报送至市教育局备案。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开展对市直学校开学条件的核验工作,并组织力量对各县(市、区)学校开学工作进行抽查,市卫健委、市公安局配合做好核验和抽查工作。
八、严肃开展督导
市、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教育、卫生健康、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成立开学工作督导组,全面检查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和开学准备工作情况,精准指导,敦促学校做好各项工作。市级各督导组将对防控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没有严格落实延期开学、开学前工作准备、开学时段工作把关以及开学后校园防控管理措施等要求的,责令马上整改纠正。对不担当、不作为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情节严重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贵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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