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25个老旧小区列入自治区改造计划改造项目今年9月30日前开工建设
本报讯(记者张智荣)日前,自治区住建厅印发《关于下达2020年全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通知称,2020年,国家下达广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为1363个小区,其中贵港市25个小区列入改造计划,涉及6090户(套)、楼房248栋,总建筑面积46.443万平方米。
据悉,列入2020年国家下达任务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须于今年9月30日前开工建设,小区内的水、电、路、气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内容力争于12月31日前完工。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各地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对于项目开工、竣工率高的地区,在资金分配、项目申报时予以倾斜支持。
根据《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9〕31号)精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小区内水、电、路、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以及小区内房屋公共区域修缮、建筑节能改造,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既有住宅电梯加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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