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自然资源局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
本报讯(首席记者张思通讯员覃玉梅)近日,港南区八塘镇高岭村群众代表将一面“满意”锦旗送到市自然资源局,感谢该局帮助挽回经济损失111.7万元。
2017年底,高岭村群众来信反映某冰铝矿综合利用试用厂持有1994年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其用地范围侵占该村集体土地18.7亩,请求相关单位尽快撤销该土地证,归还其集体土地。
期间,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多次接访该村群众代表,耐心倾听群众诉求,为群众释法说明。同时,主动与信访部门和相关企业进行沟通协调,助推解决土地矛盾纠纷。今年5月,双方一致同意该村被占用的集体土地以征地补偿方式解决。目前,款项已按相关规定程序顺利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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