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从业资格证驾驶货运车辆 罚
【案情简介】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港北区大圩福太源路口检查,发现黎某俦未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的情况下,擅自驾驶货运车辆从贵港城区运输农药至大圩镇。
【调查与处理】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调查后认为:黎某俦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擅自驾驶货车运输农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决定给予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法律分析】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港北区大圩福太源路口执法检查时,发现黎某俦未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擅自驾驶货运车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调查后认为:黎某俦未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擅自驾驶货车从贵港城区运输农药往大圩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决定给予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当事人于2018年7月25日接受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本案从现场取证到立案调查处理符合法定程序,当事人对本案处理没有提出异议。
【典型意义】
本案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通过本案例,对货运行业的类似行为产生一定影响。货运经营中,很多驾驶员认为驾驶货运车辆只要有《道路运输证》及《机动车驾驶证》就可以驾驶货运车辆。其实,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从事货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货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在巡查中发现货运车辆驾驶员未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擅自驾驶货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不符合本条例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以上事实及依据,决定给予黎某俦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货运车辆驾驶员在经营过程中,一定要按照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未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的人员不得驾驶货运车辆从事货物运输经营。(黄丽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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