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对占道及圈地停车收费行为说“不”
本报记者李园园
11月19日,市城市管理监督局联合市公安、交警、消防部门开展城区道路占道及圈地停车收费全面整治行动,取缔占用人行道、公共区域停车非法收费行为,清除路障,对群众或者单位还没有自行拆除占道、圈地设施的,进行强制拆除。
上午9时,四部门联合执法人员100多人首先来到中银大厦楼下公共停车场,这里电车、小车已基本停满,设置的数道铁栏杆让通道变得只够一辆小车通行。简单的动员后,大家分成两组,消防员操作消防切割机、广告公司工人操作气割枪分别对该公共停车场地面的铁栏杆进行切割拆除,用铁锤将切割后嵌在地下的剩余铁柱敲打磨平,将拆下的铁杆、占道的锥桶、石墩等搬到货车上,两名保洁人员跟随其后清扫干净现场。
10时,执法人员来到马路对面的中环广场(旧南宁百货大楼),这里属于非法圈地停车收费。记者看到,岗亭闸门已经立起,但岗亭内的电脑、空调和电子门禁等设备仍未拆除。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党支部书记、支队长赵昌荣上前要求岗停内人员配合拆除占道设施,城管、交警部门负责人根据现场情况确定了拆除方案。方案定下后,现场工作人员即时开工清理。
10时25分许,该广场一名物业管理人员前来表达异议:“这里的地交付了土地出让金,应该属于我们全体业主,你们说整改不能收费,我们也已经不收费了,怎么还要拆?”“公共建筑、大型建筑等必须退离道路红线一定距离,留出一定空间用作公共场所,任何进出这栋建筑的人员所使用车辆都可以即停即走,你们是不能把门前公共场地强行圈占成收费停车场的,要建停车场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否则就是违法。”法律解释组组长、市城市管理监督局法规科负责人伍鹏现场解答道。
11时许,执法人员来到第三个拆除点吉田大厦前的收费停车场。这里岗亭内设备已经清空,但门岗、栏杆等设施还未拆除,执法人员依法对现场进行清拆。“我们这个广场,按照规划设计,地上有32个停车位是归我们这栋大楼业主的,这也是评审通过的。如果我们不圈设停车场,外来车辆随意进来,就会占用我们业主的停车位,造成我们停车紧张。”该广场物业人员拿着规划图纸前来,对执法工作人员说。“你们可以根据图纸上的设计建设生态停车场,聘请人员负责管理,但是地面上是不能建设占道、圈地的设施的。”伍鹏拿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一一向其耐心解释。最后,物业人员表示配合,马上安排人员拆除岗亭等设施。
当天,执法人员共依法拆除了中银大厦、中环广场、吉田大厦、福来登酒店、联邦国际等6处违规设置的圈地设施。赵昌荣告诉记者,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前期排查共发现城区有30多处占道及圈地停车收费点,此前已宣传动员群众或有关单位自行拆除,但仍有部分单位、群众尚未配合落实。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人人有责,人人受益。有关部门呼吁,未拆除的占道、圈地的设施应尽快自行拆除,同时希望广大群众共同监督,共同维护好我们的城市形象,为创城出力。
知识链接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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