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政策知识系列宣传(二)

贵港日报 2018-11-10 10:54 大字

一、问:什么人可以申请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原则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未覆盖的人群都纳入缴存范围。依据《贵港市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细则》,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不包括外籍人员),如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自由职业者等,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贵港市居住且连续正常参加社会保险达半年以上的(参保时间从后往前推算),均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问:个人自愿缴存和单位缴存有什么不同?

答:个人自愿缴存和单位缴存的不同点在于缴存的方式。个人自愿缴存的缴存额由个人独自负担,单位缴存的缴存额由个人和单位共同负担。

三、问: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对缴存职工有什么好处?

答:一是积累住房消费资金,在购建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比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低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实现自住保障,安居乐业。二是职工存入专户的住房公积金按一年整存整取利率计息。三是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在规定范围内免缴个人所得税、存款利息税,存款利息收入免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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