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路上的苦与乐
本报记者黄静华
“黄记者,让你久等了,不好意思!刚才我们刚去一被告家里送应诉材料。”3月20日上午,记者参加覃塘区人民法院的“今天我当班送达”记者体验活动,刚踏上法院的车,就接到了法官的道歉,原来他们已送达了2018-371号借贷纠纷案应诉材料。
接下来,我们前往港南区八塘镇鹤山村,给2018-233号合同纠纷案被告杨某某送达应诉材料。该案原告称被告杨某某欠其面条款7万多元,法院受理案件后,无法联系到杨某某,只能自己驱车将材料送到杨某某家。刚过10点,我们就来到鹤山村村委,负责杨某某所在片区的村干部外出办事,村支书帮忙联系了该村干部。
从10点多一直等到11点整,村干部还没有来。“支书,你可以帮我催一下村干部吗?”眼看就要到中午,还有2017-1437号案件判决书没有送达,民二庭法官方伟列焦急起来,再次请求村支书帮忙。11点10分,我们在村干部的带领下,找到杨某某家。民二庭书记员黄水宝拿出应诉材料向杨母表明来意,但是杨母一直以“我不懂”“我见不到他”“你们不要来我家”来推脱。方伟列、黄水宝不断地劝说杨母,村干部也在一旁协助劝说,但杨母坚持拒绝签收。最后,送达人员只能将应诉材料放置在杨某某家的桌上。
“家属不理解是常事。其实,我们送达材料,只是让被告人尽早知悉案件情况,提前做应对准备。”方伟列向随同的记者解释道。
“送达工作挺费时间的,今天跨地区送达更费时间,还得靠村干部帮忙,我们才能找被告人的家!”黄水宝补充道。
11点半,我们又赶到八塘镇大新村村委,因2017-1437号案件,黄水宝第三次来大新村,这次是送达法院判决书。法官方伟列向李某某说明来意,并告知其提请上诉的期限,李某某表示知悉后,签收了判决书。
“这是我们第一次见到被告本人,没想到他那么爽脆签收……这一次真很顺利!”12点10分,可能是因为这次太顺利完成送达任务,黄水宝兴奋得嘴巴停不下来。
“今天,虽然送达的地方交通方便,被告人也比较配合,但是我还是感受到送达工作的不容易。”曾多次体验送达工作的贵港电视台记者陶瑜深有体会地感叹道。
下图为记者跟随法官送达现场。(谢家发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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