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市十大消费投诉热点 通讯服务成“重灾区”
本报记者 欧钰宇 通讯员 何婷婷 曾显嘉
3月15日,记者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了解到,去年,贵港市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共接待消费者来电来访4145人次,其中,接待咨询类3585人(次),受理举报80件、投诉480件,成功调解消费纠纷36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3.2万元。
据统计,消费者投诉热点主要集中在通讯服务、互联网服务、交通工具、家居用品、家用电器、通讯产品、装修建材、房屋、日用百货、餐饮和住宿服务等十个方面。具体如下:
通讯服务。投诉82件,占服务消费投诉的40%,成为申诉重灾区。表现为:套餐资费不透明、告知不详实,话费账单名目繁多且强制收取;通讯运营商未经消费者许可随意开通各项增值业务导致话费增加;部分套餐资费条款设置繁杂且不易理解,个别销售人员对收费宣传解释不规范、不到位,宣传广告虚假不实或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开通业务。
互联网服务。投诉49件,占服务消费投诉的24%。申诉问题主要集中在:宽带安装申请容易安装却不及时;宽带业务和手机套餐捆绑消费,增加消费者的负担;宽带到期后运营商单方面停止服务,部分运营商不通知消费者但依旧扣费;网络接入不稳定,实际网速大大低于名义网速;售后服务不到位,维修不及时。
交通工具。投诉43件。主要集中在:经营者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车辆;车辆在“三包”期限内,经营者以消费者人为损坏为由拒绝履行“三包”责任或故障拖延至“三包”期限后,导致消费者付费维修车辆;发动机、轮胎等部件存在质量问题;经营者强制搭售保险产品;部分经销商存在销售欺诈行为,二手车当新车销售;车贷款无法办理,经营者不退回订金;经营者对紧俏车型提车加价;电动车电池质量低劣,经营者不及时提供车辆合格证导致电动车无法上牌,电动车配套的售后服务不够完善等问题。
家居用品。投诉31件。投诉内容集中在商品存在色差、尺寸与订购商品不一致、与商家宣传不符;经营者未按约定交货、或不交货;经营者片面宣传、解释不明确,混淆家具概念(如实木家具、全实木家具)误导消费者;家具味道刺鼻,有异味等问题。
家用电器。投诉29件,占商品消费投诉比例10%。投诉对象多为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等大件家用电器,主要涉及电器商品售后服务和质量问题。消费者反映:网购家电以次充好,夸大宣传;“三包”有效期出现故障,经营者往往归咎于消费者使用不当不予履行“三包”责任;售后零配件价格不公开透明等问题。
通讯产品。投诉28件,占商品消费投诉比例10%。主要问题是:充不上电、无法正常开关机、屏幕显示不正常;“三包”期内的手机出现故障,售后却不按“三包”规定提供售后服务;翻新机充当新机销售等问题突出。
装修建材。投诉21件。主要是:装修材料货不对板、如材质、花纹与订购的不一致;售后服务承诺难兑现,存在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现象;部分装饰装修材料存在质量不合格、假冒名牌、价格不符等问题。
房屋。投诉12件,主要问题是商品房墙面渗水、有裂纹等;合同标注的交房日期与实际交房日期不符;房屋内实际面积、户型与宣传广告或合同不符;物业服务不到位。
日用百货。投诉12件,涉及实体店以及电商平台、以“微商”为代表的个人网络商家和电视购物等方面。问题多为:出现质量问题,商家拒绝退换货,网店七天无理由退货难落实;伪造商品产地、用料,虚假标示、仿冒名牌;网购付款后,经营者拖延供货甚至不提供货物;“微商”、“QQ私聊购物”出现纠纷,直接删除好友或更换账号逃避法律责任,消费者找不到商家、维权困难。
餐饮和住宿服务。投诉11件。主要集中在:网上订房后,商家以没房为由要求到店消费者加价订房;住宿押金退还争议;房间卫生不达标。餐饮类投诉集中在:饭菜有异物、设最低消费、团购券或优惠券限制使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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