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本报讯 (记者陆小洁)记者6月13日从市有关部门获悉,贵港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从今年7月1日起作出调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调至每人每年576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调至每人每年3200元。
据了解,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部署要求,改善城乡低保群众生活、确保贫困人口稳步脱贫,贵港市依照有关文件要求,经市五届人民政府第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从2017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新标准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到每人每年5760元,增长12.94%;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到每人每年3200元,增长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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