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大队长”被刑侦大队民警抓了
本报讯(记者蔡恒敏通讯员黄文庆梁添球)近日,桂平警方破获一起冒充“刑侦大队长”行骗的诈骗案,涉案金额高达23万多元。
2018年12月,桂平市西山镇的陆某因涉嫌参与聚众斗殴,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同村的一对冯氏兄弟联系陆某的大姐陆女士,谎称他们认识公安局领导,能帮陆某免除刑事处罚,但需要“理顺”费用。救弟心切的陆女士不加思索,拿出11万多元交给冯氏兄弟。但两个月过去了,事情一直未办成。
2019年2月中旬,陆女士的同学冯某芝联系她,说其被冯氏兄弟骗了。令陆女士想不到的是,老同学的“好意”却让她陷入另一个骗局中。冯某芝向陆女士介绍“桂平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长”梁某。冯某芝和梁某一唱一和,称有“刑侦大队长”一定可以帮陆某免除刑事处罚。
已上过一回当的陆女士此时还不觉醒,对老同学的话深信不疑。2019年2月底至3月初,短短几天时间里,陆女士先后将12万元交给冯某芝、梁某两人作为“活动”经费。
在与冯某芝、梁某“交易”期间,陆女士到派出所就被冯氏兄弟诈骗一事报了案。然而,陆女士对冯某芝、梁“大队长”一事却只字不提。
又过去了约四个月,弟弟出狱的消息没有等到,陆女士慌了,赶忙找人到刑侦大队打听,然而刑侦大队根本没有“梁大队长”这个人。这时,陆女士才知道自己又受骗了。
令人意料不到的是,这个“刑侦大队长”梁某因涉嫌另一起诈骗案于2019年6月被桂平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抓获,并供认出了诈骗陆女士一事。7月10日下午,桂平警方在该市木圭镇一间训练场,将正在做学生军训教官的冯某芝抓获归案。
经审讯,涉嫌冒充刑侦大队长的男子梁某,40多岁,家住桂平市南木镇北街,2009年曾因冒充派出所所长诈骗他人钱财而获刑,释放出来后不思悔改,重操旧业。认识了冯某芝后,梁某又当了一回“刑侦大队长”,最终栽倒在了真正的刑侦大队民警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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