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违反交规被顶格处罚案例
桂平市交警对校车驾驶员进行例行检查。(唐念摄)市交警四大队民警对摩托车驾驶员进行例行检查。(樊菊玲摄)市交警一大队民警对涉嫌酒驾人员进行检测。(记者梁春梅摄)本报记者唐念通讯员谢琴美古佳民
2月27日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在江北大道金都名筑路段执勤时,将一辆小轿车拦下。驾驶员黄某接受酒精吹气检测,结果为49mg/100ml,属饮酒驾驶。民警录入黄某的个人信息准备开处罚单时,发现他在去年8月11日晚因饮酒驾驶,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扣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同年11月12日,他又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小轿车被交警依法查处。民警考虑黄某已是屡次违法、二次饮酒驾驶,情节恶劣,根据“霹雳行动”的顶格处罚原则,对他做出行政拘留,同时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处罚。
2月28日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执勤民警在城区金田路与荷城路交叉路口执勤时查获满身酒气的摩托车驾驶员蒙某,经抽取血液检测酒精含量,得出数值为95.78mg/100ml,属醉酒驾驶。民警在进一步调查时发现,蒙某在2016年12月25日晚,因醉酒驾驶被处以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处罚。考虑蒙某违法行为恶劣,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他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刑事拘留,并于3月4日移送港北区检察院公诉。
3月13日下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执勤民警在中山南路旧中级法院路口开展“霹雳行动”时,一辆由北往南方向驶来的摩托车在距离检查点150米左右时突然掉头,逆向行驶而去。前方警力通力配合,将逆行摩托车拦下。民警依法要求驾驶员苏某下车检查时,苏某拒绝下车接受检查。民警再三做出口头警告无果后,采取强制措施,岂料苏某极力抵抗,致使一名辅警受到击打。民警合力将他控制住。经再三劝说,苏某接受了酒精吹气检测,其结果为110mg/100ml,属醉酒驾驶。经查,苏某曾持有摩托车驾驶证,2016年已被依法注销,目前处于无证状态。目前,交警部门正在等待司法部门对苏某的血液进行酒精含量检验鉴定,如数值超过80mg/100ml这一界定值,将依法追究苏某的刑事责任,以及不服从交警指挥等其他法律责任。
3月5日上午,贵港交警支队二大队在中山路旧中级法院路段设置临时检查点,一辆桂R97XXX摩托车由北向南行驶,被交警依法拦截检查。民警对驾驶员黄某进行现场检测,黄某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86mg/ml,远远高出醉驾标准。交警进一步调查发现,黄某原持B1B2准驾车型驾照,因违法被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注销。黄某交待,其3月4日从晚饭时间一直喝酒到次日凌晨,3月5日吃早餐时又喝了2瓶啤酒,没想到驾驶摩托车出来不久即遇到了交警检查。民警介绍,黄某在醉酒状态下无证驾驶摩托车,已属严重违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将面临拘役,并处罚金等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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