耄耋老人再获司法救助金

广西日报 2018-12-21 08:13 大字

■法治故事

本报记者龚文颖通讯员张建宏

“感谢检察官们!整整21年啦,你们为我这个老人了却一桩心头事!”近日,桂平市蒙圩镇官村86岁的韦广树从桂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光手中接过10万元司法救助金,眼里泪光闪动。

21年前,韦广树家突遭变故。韦广树与同村村民韦某户因土地使用权问题产生矛盾,双方从争执演变成斗殴。韦广树的大儿子头部受伤,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小儿子也身受重伤。

案发后,公安机关介入侦查,后因相关证据不足,无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2006年,桂平市法院对此案作出了民事判决,判决被告人韦某、韦某群父子赔偿韦广树82461.7元。再审期间,被告人父子因病去世,再审变更判决赔偿给韦广树73792.03元。然而,由于被告人家里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韦广树一直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

2012年7月,桂平市检察院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救助韦广树2500元;同期,桂平市法院向韦广树司法救助2万元;12月,贵港市检察院对韦广树司法救助3万元。

一晃6年过去,韦广树家庭的经济困境依旧。今年10月,韦广树再次来到桂平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控申科科长李健秀热情接待并审阅了司法救助申请书等材料,并将老人送上返程车辆后,检察官们立刻进行讨论,并制定了走访计划。

次日,3名检察官驱车20多公里到蒙圩镇官桥村村委会和村屯走访,了解到老人符合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条件。随后,该检察院决定再次启动司法救助审批程序给予实施救助,彻底解决老人后顾之忧。在贵港市政法委的协调下,桂平市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共同为韦广树争取到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金10万元。

老人十分感动,领到救助款,至此,这件历时21年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得到了完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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