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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两级法院集中宣判涉毒案件

贵港日报 2017-07-02 16:03 大字

图为港北区人民法院集中对8起涉毒案件公开宣判现场。(黄丽丽摄)桂平讯  6月23日,桂平市人民法院集中对14起涉毒案件18名被告人依法进行公开宣判,杨某等1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八个月至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各处1000到10000不等罚金。

当日宣判的14起涉毒案件中,一起贩卖及运输毒品案格外引人注目。2016年10月11日22时,被告人梁某、区某、张某、覃某在柳江县成团镇以74600元的价格购买被告人韦某1000克毒品氯胺酮。次日零时许,桂平警方在桂梧高速公路桂平西收费站处将梁某等4人当场抓获,缴获毒品可疑物一包。

法院认为,被告人韦某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梁某、区某、张某、覃某4名被告人的行为均触犯刑律,构成运输毒品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以贩卖毒品罪和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5被告人八年到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刘任健)

平南讯  6月20日上午,平南县人民法院对8起涉毒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曾某等8名被告人分别因容留他人吸毒罪、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一年六个月等不同刑期的刑罚。

当天,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了集中宣判,平南电视台记者也走进庭审现场对集中宣判进行了拍摄报道。(欧子瑛  杨华卿)

港北讯  6月26日上午,港北区人民法院开展“6·26”国际禁毒日集中公开宣判活动,8起涉毒案件的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十一个月不等,并各处罚金1000元至3000元不等。

据统计,今年1-5月,该院共受理各类毒品犯罪案件42件,结案37件,判处41人犯罪,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2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39人。(黄丽丽)

港南讯  6月23日上午,港南区人民法院依法对5起涉毒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6名被告人被判刑。

被告人庞某区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黄某、邓某福、邓某文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各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邓某杰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伍某建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6名被告人虽罪名不同,但都是“瘾君子”,均是为筹毒资铤而走险。(莫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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