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中老年人大“玩”网络传销,揽金100多万元 开个虚假网站 半年骗倒120多人
3名中老年人依托一个虚假的“世界和谐基金会”网站,以纯资本投资为名,进行网络传销组织活动,在不到半年时间里,吸收会员120多人,揽金100多万元,组织者从中获取高额“回扣”。近日,由横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横县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该组织3名头目杨杏华、胡海燕、农秀云有期徒刑1年3个月至5年,并处罚金1万元至3万元不等。
40来岁的桂平男子杨杏华是一个头脑挺“活络”的人,为获取非法利益,他把目光盯上了网络。去年年初,杨杏华利用互联网设立“世界和谐基金会”虚假网点,开始实施传销活动。同年1月18日,杨杏华从桂平市来到横县,发展了胡海燕(44岁,女)和周某莲、钟某凤加入自己的传销组织。
随后,杨杏华等4人在横县横州镇教育路周某莲经营的“蓝天家政”内设立“世界和谐基金会”横县报单中心,开始发展新会员。同月27日,农秀云(61岁,女)加入组织。杨杏华、胡海燕和农秀云逐渐成为该组织的3个头目。同年6月4日,“世界和谐基金会”被横县工商行政部门依法查处,并于6月5日移送横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据警方查实,在不到半年时间里,杨杏华、胡海燕、农秀云共同经营管理的“世界和谐基金会”横县报单中心,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传销人员超过120人,传销层级达到5层,共收取会员交纳的费用100多万元。其中杨杏华非法获利约8万元,胡海燕和农秀云则分别获利1万多元。
横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杏华、胡海燕、农秀云结伙以提供服务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3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当代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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