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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司法为民 当事人锦旗相送

贵港日报 2013-09-01 17:20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黄荣欢  通讯员  黄思  覃子颜)8月19日上午,桂平西山镇的当事人陆某,带着两面分别写着“公正高效办案为民排忧解难”和“一心为民公正无私”的锦旗来到港北区人民法院,送给执行局局长廖黎明和贵城人民法庭法官廖悦工,激动地与两位法官握手道谢。 

原来,陆某、全某与马某发生借贷纠纷,在审理过程中,陆某担心自己是外地人,被告在本地工作,法官不能公正判决。但主审该案的廖悦工法官依法对案件做出了公正的裁判,赢得了当事人的尊重。判决后,马某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为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申请执行人陆某、全某于2013年2月1日向港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中,法官发现马某还是另外两个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其欠款数额近14万元。经调查,被执行人马某除了每个月的工资,并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人员只好扣划其每个月的工资,以清偿其债务。由于被执行人暂无其他财产线索,案件无法在短时间内得以执结,执行人员只好终结该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8月8日,申请执行人陆某来到港北法院,称自己生病急需要钱住院,请执行法官尽快执行。当时,陆某的情绪非常激动,认为执行法官袒护被执行人,不帮其执行。对于申请执行人的激动情绪,廖黎明耐心接待,以礼待人,耐心规劝申请执行人要相信法院。同时,派人立即寻找被执行人马某,要其自觉配合执行工作,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过耐心解释,申请执行人陆某情绪稳定下来。在得知陆某身无分文时,廖局长掏出口袋里所有的钱给他,作为餐费和回家的路费。看到此情形,陆某平息了怒气。 

为解决陆某看病的燃眉之急,经请示港北法院领导,执行法官预支了3000元给陆某。为表达对港北法官的感谢,陆某送来了锦旗,于是有了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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