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绿化树木认捐认养活动的倡议书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社会各界朋友:
绿色是大自然赠与我们人类的宝贵财富,人人都渴望拥有一个美好的家园,人人都希望生活在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文明绿色生态环境里。加强绿色生态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是当今人类面临的共同主题,共建绿色家园、共享碧水蓝天是全市人民的热切心愿。市委、市政府从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和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浔城的高度出发,做出创建国家园林城的重大决策,号召全市人民积极开展绿化城市大种树活动,共同绿化美化我们生活的家园。为此,我们倡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区道路绿化树木认捐认养活动。
一、认捐认养树木种植范围
桂平市城区西山路,全程长约5.2公里。
二、认捐认养树种
计划种植以菩堤树和罗汉松为主的乔木,其中菩堤树约需1730株(规格:胸径12-16CM、自然高度4.5-6米,价格约950-2100元/株),罗汉松约需560株(北海市品种,规格:胸径10-12CM、自然高度3米左右,价格约500-800元/株)。
三、活动实施方式
采取“自愿捐款、统一采购树种、统一种植”的形式。
1.认捐即是由社会团体、单位、家庭或个人无偿捐献绿化树木,或捐资委托园林部门代购苗木;认养即由社会团体、单位、家庭或个人对活动范围内的树木义务养护或出资托管。
2.由市园林部门公示栽植点位、树种、规格及单株价格,认捐认养者自愿选择栽植点位及树木。
3.认捐认养者捐献的资金由园林部门统一上交市财政,通过财政“收支两条线”,专项用于树木采购和养护。
四、权利和义务
1.个人认捐树木达5000元以上的,单位、团体达10000元以上的,允许在认养的绿化树木拥有“冠名权”,即在树干悬挂冠名标志牌。标志牌上标注有认捐认养者的姓名、时间及树种等相关信息,也可根据认捐者意愿刻字铭文,以示纪念。
2.认捐、认养者拥有对养护单位监督建议权。
3.认捐、认养者享有监督、建议权,但无处置权。如根据规划需要须移植树木的,由树木管养部门告知认捐、认养者进行移植。
4.受捐、受养单位向认捐、认养者告知养护单位及责任人,接受认捐、认养者监督建议,定期通报养护情况。如树木非正常枯死,由受捐、受养单位在原址补栽相应树木。
5.认养周期为一年,按管护标准支付认养费用。
五、认捐认养办法1.认捐认养联系地点
桂平市园林管理处(市中山公园管理处),联系电话:3382263,3382701。
2.认捐认养帐号
帐户名:桂平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开户行:桂平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营业部,帐户号:9176012060000032,认捐认养者请标注“园林绿化认捐款项”。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建设绿色美好家园是我们全市人民的共同的愿望,也是每一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在这充满生机、春意盎然的大好季节,为自己的孩子认捐认养一棵“生日树”,和亲爱的朋友们共捐一片“友谊林”,把单位的名字记录在枝繁叶茂的乔木林里,是件多么有意义的事情!让我们大家携起手来,奉献一份爱心,兑现一份责任,共建绿色桂平,共创更加美好的未来!
桂平市人民政府
2012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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