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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身份也难逃法网

贵港日报 2012-05-27 18:53 大字

桂平讯“被告人练钊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4月24日上午,伴随着法庭上审判长庄严的宣判,被告席上的练钊长长地吁了一口气,被担惊受怕与恐惧煎熬了三千多个日夜的他终于解脱了。

1974年出生的练钊原为桂平市西山镇碧滩村人。13岁那年,练钊生父去世,随母亲改嫁到港北区庆丰镇杨林村,随继父姓黄,改名为黄合强,同时在庆丰镇重新申报户口,于1997年10月办理了姓名为黄合强的居民身份证,并以黄合强的身份在该镇念书、生活、结婚,但他在桂平的户口却一直未注销。

2001年7月14日凌晨1时许,练钊与同为杨林村的黄克形(已判刑)、黄克利(已判刑)看见两个浙江人乘载客摩托车回石龙石排综合场,即驾乘摩托车尾随至南梧二级公路岔入石排综合场道路约250米处,将胡某、陈某拉下车,练钊与黄克形将陈某打倒在地后搜身。黄克利则将胡某按倒在地,威胁其拿钱出来。三人随后抢去胡某手提包内3000多元现金和一台摩托罗拉手机。

案发后,公安机关将黄合强列为网上追逃。为了躲避追捕和掩人耳目,练钊潜逃到广东佛山务工,并以桂平的户口上练钊的身份办理日常事务,且于2007年2月24日办理了姓名为练钊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此期间,练钊还设计以黄合强的身份与妻子刘某诉讼离婚,再以练钊的身份与刘某在桂平登记结婚。这样,练钊利用双重身份逍遥法外十余年。

2011年,公安机关多方排查,将网上逃犯黄合强与练钊进行研判分析甄别,确认系同一人。2011年10月21日,公安机关在广东佛山抓获练钊。2012年4月,公安机关将黄合强的户口注销。

(陈雪芬  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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