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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用“假名”结婚 如今为“真名”所困

贵港日报 2012-04-07 19:02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唐念)最近,家住桂平市石龙镇五狮村的黎兴才拿着结婚证和户口簿准备办理独生子女证时,发现两个证件上显示的妻子名字竟然不相同,这不仅让黎兴才傻了眼,也让办理证件的部门很为难。 

3月27日,记者来到黎兴才位于桂平市石龙镇五狮村的家。黎兴才告诉记者,这个月初,他拿着结婚证和户口簿准备办理独生子女证时,被告知因为结婚证和户口簿、身份证上妻子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都不同,所以不能办理。 

“当年领结婚证的时候没注意看,一拿回来就放到箱子里。现在拿出来办证才发现名字不对,我责怪她,为什么要用假名来跟我结婚?”黎兴才无奈地说。 

对于丈夫的责备,妻子黄桂月解释说,当年登记结婚时,因为当地有女子姓名中不宜带有家族辈分的说法,所以她临时把黄桂月的原名改成了黄梅珍。 

在1990年他们领取的结婚证上,印着黎兴才、黄梅珍夫妻俩的名字。黄桂月说,虽然登记结婚时临时改了名字,但是认识的人都知道她叫黄桂月,所以觉得并不是什么大事。1996年,黄桂月的女儿出生,上户口时填的是黄桂月这个名字,但是工作人员却不小心把名字写成了黄桂风。 

“我叫黄桂月,结婚登记时用的是假名黄梅珍,给女儿办户口时计生人员又把我的名字写错。”黄桂月也很无奈。 

黎兴才去办独生子女证时,工作人员说,他妻子在结婚证上的姓名和户口簿、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无法办理,除非有当地派出所的证明。 

“后来找到派出所,他们说要证明这两个名字是同一个人才能办。”黎兴才告诉记者,因为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和户口簿上的出生日期对不上号,派出所也无法办理证明。无奈之下,他们甚至想出了先办理离婚,再重新登记的办法。可民政部门认为这样也不行,因为身份证和原来的结婚证的名字不对,说不清楚他跟谁离婚。 

为此,记者电话咨询当地派出所户籍民警。民警告诉记者,按照规定,派出所要证明两个不同的名字同为一人时,需要当事人出具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等有效书面证明,黄桂月因为结婚登记时私改姓名,有了两个名字,却没有有效证件证明二者为同一人,派出所对此也表示无能为力。 

在此,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在办理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时,一定要提供真实的姓名。如果要改名,要通过合法渠道进行,而不要私自更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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