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司法局实施“四个争优”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本报讯 (记者 温珊珊 通讯员 杨立基 陈谊军)今年以来,桂平市司法局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主载体,实施思想争优、学习争优、岗位争优、业绩争优“四个争优”活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开展。
“思想争优”,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切实转变机关干部作风。该局把“法律服务室”建到重点工程项目现场,以法律服务为前导,疏通和解决了拆迁工作中诸多的矛盾和困难,维护拆迁户的合法利益,保证了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还深入街道社区定期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送法入户等活动;组织法律工作者进开展组织辖区内律师事务所与社区居委会签订法律服务共建协议;联系落实律所进驻法律服务室与社区居委会开展法律服务共建,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
“学习争优”,提升司法干部队伍素质。该局组织全系统学习《宪法》、《合同法》、《行政许可法》、《廉政准则》及司法行政业务等内容,提高业务能力,坚持抓好司法系统领导干部培训工作,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各类培训考试,分批对桂平市各级各类调解员集中培训,同时进行网上在线学习,延伸网络教育面,有效整合网上学习资源,丰富干部学习内容。
“岗位争优”,积极开展“岗位练兵”。该局开展了机关内部“岗位练兵”活动,使干部队伍理想信念得到进一步坚定、履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思想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截至目前,共调处桂平市各类矛盾纠纷3248件,调解成功3248件,调处成功率达100%,其中防止民间纠纷激化案件18件,干部作风与实绩受到社会普遍好评。
考核、制度促“业绩争优”。该
局提出强化干部考核管理工作的意见,完善了干部考核的程序,加大了干部考核的力度。11月底,与桂平市委组织部、政法委等单位,完成了对桂平市全市司法所的考核工作,有力激发了广大司法干部创争优秀业绩的热情。同时,还完善学习、会议、财务、保密、干部评议等10多项制度,用制度监管提升“业绩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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