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营运客车超员近三倍遭重处
本报讯(杨森记者向仕新)7月13日,旺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嘉(川)柳(溪)公路查获一起非营运客车超员近三倍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经查,当天6时55分,该车驾驶人昝某某(男,旺苍县嘉川镇村民)持准驾车型为B2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沿嘉(川)柳(溪)公路从柳溪乡向嘉川镇方向行驶,当行至小地名为两道湾处,在接受该大队执勤民警检查时,发现该车核载为7人,实载20人,超员近三倍。后经该大队执勤民警对该车车辆识别代码进行查询发现,该车于2016年5月31日办理注册登记。
目前,违法行为人昝某某因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且驾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已受到合并处以罚款400元、机动车驾驶证一次性记18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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