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行听证会让执行权“阳光”运行
本报讯(胡兴聪 特约通讯员 郭桂花)近日,广元某商业银行与刘某某金融借款合同一案,双方当事人对抵押房产的拍卖降价额度争议较大。为此,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举行了一场听证会。
从事经商的利州区人刘某某以其个人所有的多处房产办理抵押,在某商业银行借款500万元,因未能按期还款被告上法庭败诉。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查封刘某某房产并委托评估拍卖,第一次拍卖因无人竞价而流拍。为提高变现率,银行申请对刘某某房产降价,但是刘某某表示,其房产地处市区繁华地带,评估价格已经很低,坚决不同意降价。
为顺利推进案件执行,既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保障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利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决定对拍卖标的物 (待执行的财产)的降价举行执行听证会。当事双方律师团队经过约两个小时的激烈交锋,通过各方举证、质证、辩论,最终在合议庭的主持下,就降价幅度达成了一致意见。
通过执行听证会,让当事人在法庭上公开讲道理,出证据,表达质疑,这样不仅避免了暗箱操作,还维护了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使执行权真正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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