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
■严禁为“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隐患车辆办理登记
■逐步实现校车运营管理的专业化和集约化
■增设250条农村道路隐患突出平交路口减速带
■加大对乡镇和农村区域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本报南宁讯(记者/廖志荣)近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2022年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全面加强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交通安全责任提升、风险排查整治提升、安全防护能力提升、路面秩序管控提升、安全宣传教育提升等五大行动,实现全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下降、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比上升、重大交通事故零发生的工作目标。
方案提出,要开展重点车辆风险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机动车查验规范标准,严禁为“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隐患车辆办理登记。加大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出具虚假不实检验检测报告、降低检验标准、违规收费等行为。
开展校车安全风险专项整治,通过成立专业运营单位或政府购买运营公司服务等方式,逐步实现校车运营管理的专业化和集约化。严防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路线行驶、校车超员超速、不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等行为发生,严查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方案明确,以南宁市周边高速公路、柳州三江经桂林至贺州灵峰高速公路为重点,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实施提速疏堵工程,提升通行能力。提升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能力,计划2022年底前,对2018年以来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翻坠交通事故的13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路侧险要路段,完成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改造等;增设250条农村道路隐患突出平交路口减速带。
开展酒驾醉驾违法集中整治,紧盯涉酒违法行为和事故多发区域、时段,加大对酒吧、KTV、休闲娱乐场所周边路段的检查力度,加大对乡镇和农村区域主要县乡公路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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