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 今日广西> 正文

房屋财产分割时前妻是否要平摊装修费用

南国早报 2020-11-06 14:08 大字

南国早报黄芳整理

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被抵押如何维权

谭先生问:9月19日我和黎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对价款、付款数额、付款方式、过户登记等内容均有明确约定。9月24日,我发现黎某出卖的房屋在2019年4月26日已抵押给银行贷款,有68万元没有偿还。我觉得继续履行合同风险很大,请问该如何维护权利?

麦鹰雄律师解答:你可以与黎某协商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黎某向你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可以请求黎某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1倍的赔偿责任。

离婚分割房屋财产时

是否要平摊装修费用

黄女士问:我与前夫2012年结婚,2016年购买一套按揭房,目前已交房,但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还没有拿到房产证。2017年底,我与前夫协议离婚,按揭房因没有房产证尚未协议处理。离婚后,我搬出去住了。2018年前夫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私自装修房屋并出租。现前夫要我平摊这18万元的装修费用。对于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林剑律师答:黄女士前夫一人出资对房屋进行了装修,由于装修材料已成为房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装修款也相应地融入了房屋的价值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时,会一并确定装修款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在整个房屋价值中所占的比例,因此黄女士无需单独支付给前夫一半的装修款,但在房屋分割时将会按比例增加黄女士的前夫所应分得的份额。

此外,黄女士的前夫擅自将房屋出租出去,属于无权处分。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现假设承租人并不知情,如果黄女士同意追认则该租赁合同有效,由于黄女士前夫已经将房屋出租出去,并且收到了租金收益,黄女士可以向前夫主张已获得和将获得的租金收益的一半。但如果黄女士拒绝追认该租赁合同,那么除了可以主张已获得的一半租金收益外,还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产生的违约责任将由黄女士的前夫承担。

承租的房屋是违章建筑

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农女士问:7月14日,我开始承租蒋谋的房屋,月租金1200元,每个月月底前支付租金,租期2年。8月20日经查得知,我承租的房屋属于违章建筑,请问房屋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麦鹰雄律师解答:既然租赁的房屋属于违章建筑房屋,因此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11月6日(周五)值班律师

上午韦显瑞律师广西万通律师事务所,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纠纷。

联系电话:15977709442

下午周伟光律师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擅长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土地山林纠纷,债务纠纷,婚姻家庭事务等。

联系电话:13367811133

新闻推荐

宏桂集团经营指标大幅增长

本报南宁讯(记者/吴家跃通讯员/刘冰)记者从自治区国资委获悉,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通过实施“资本运营+资产经营”双轮驱动,...

广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广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