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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将存款转给情人,妻子如何维权? 丈夫转款给情人 妻子该如何维权

南国早报 2020-10-30 14:03 大字

南国早报石慧琼整理

1何女士问:近日我经查询银行得知,丈夫刘某将40万元银行存款转到情人黄某的账户,我担心以后存款会陆续被刘某转给情人,请问该如何维权?

麦鹰雄律师解答:你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转账到情人账户,属于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损害你的财产利益,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维权。

2转租租客损坏物品,原租客要担责吗?

陈先生问:去年,我租汤某的房屋,包家具家电,租期3年。今年,汤某同意我把房屋转租给王某,不久后王某损坏了汤某价值约3000元的电视机,汤某要求我和王某承担违约责任。请问汤某的要求合法吗?

麦鹰雄律师解答:你虽然将房屋转租,但并没有退出租赁关系,你仍是原租赁合同的承租人,王某作为次承租人损害出租人的物品,你要向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王某承担的是侵权责任。

3友人无财产执行还债,可以今后追偿吗?

黄先生问:我起诉朋友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判决朋友偿还债务。但经过调查,发现他没有财产,终止执行程序。我还可以要求债务人继续还款吗?

单化军律师解答: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据此,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你有权在发现债务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再次申请法院执行。

4解除合同证明信息不全,单位有责任补充吗?

李女士问:我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要求单位出具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但单位不愿意写明我的工作年限和岗位,是否有依据?

单化军律师解答: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因此,你单位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你有权要求写明。

10月30日(周五)值班律师

上午赵明堂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各种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及上诉申诉案件18275765980

下午林剑广西锐嘉弘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继承、房产合同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民事合同、山林土地、行政诉讼、医疗纠纷、海事海商诉讼、拆迁补偿、行政听证等,18776717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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