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商业电价每度1.5元贵不贵? 供电局回应:供电设备未移交的,电价由管理方按实际情况收取
近日,记者接到市民黄女士报料,称金霖华庭小区的门面电价达1.5元/度,她怀疑小区物业过高收费,希望有关部门能就此调查并给出回复。就此,记者7月14日到该小区调查走访。
市民报料:物业收取1.5元/度电费疑过高
据了解,黄女士去年11月份在该小区租下一家门店做生意,供电业务一直由小区物业负责管理。在黄女士出示的6月份电费通知单上显示,小区除收取0.7元左右/度的商业用电电费外,还有电损费和线损费,三项合计电费总额达1.5元/度,但物业公司从未对具体电费损耗进行过公示。
黄女士告诉记者,她在市区其他地段也还开有一家门店,该门店的商业用电电费每度仅0.6元左右,比金霖华庭小区的门面少了许多。由此,她怀疑小区物业有过高收费嫌疑。为核实物业电费收费是否合理,黄女士表示她曾分别向市住建局、市场监管局,以及供电部门咨询,得到的答复均为商业用电电费收费范围每度是在0.6元左右。
另外,在金霖华庭商业街开店的其他业主也曾因物业电费收费问题打电话向12315热线投诉,但未得到相应回复处理。
供电局回应:
供电设备未移交,电价由管理方按实际情况收取
就此问题,金霖华庭物业——广西宝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谭女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收取的商业街电费每度1.5元里是包括电费0.72元,电损费0.5元,线损费约0.2元,不存在电费收费过高的问题。”她说,商业街的门面用电相比普通住宅区的用电是要特殊一些,像住宅区用户共用一个变压器,但店铺的变压器则需要单独配置,损耗较多,因此每月需要交一定的电损费和线损费。另外,虽然他们物业没有对具体电费损耗进行过公示,但每次收费时工作人员都会和业主作具体收费解释。
随后,记者致电南方电网广西来宾供电局咨询。该局接线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供电设备已移交供电部门,电费将按市物价局统一的调价收取,目前商业用电电费每度在0.6元左右。如果小区供电业务尚未移交该局,电费定价则由小区物业按照实际情况收取。因目前无政策支持小区客户供配电资产的移交工作,原则上该局没有职责对客户配电资产进行接收,但考虑到客户目前的实际需求,在没有小区客户供配电资产移交政策前,该局可以有条件的开展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工作。
记者获悉,业主曾向物业询问过该小区供电设备是否已经移交给供电局,物业答复是目前还尚未移交,具体原因是供电设备的移交需要由开发商提供材料,但该小区开发商至今还未将相关材料移交给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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