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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力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

广西日报 2020-07-10 07:09 大字

本报南宁讯(记者/周珂通讯员/李琦)7月8日,记者从自治区司法厅获悉,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于日前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上下准确理解和严格执行民法典,让人民群众学好、用好民法典,用民法精神引导生产生活,维护民事权益,推动实现公民权利保障的法治化,不断提高全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要加强对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和监督指导工作;要加强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加大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要健全完善民事纠纷解决机制和民事法律服务体系,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通知》对民法典的普法宣传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一)组织开展集中宣传。从即日起至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实施前后,各地各部门要结合部门实际,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活动。要组建民法典普法讲师团,在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农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普法对象中,广泛开展宣传讲解活动,对民法典进行权威解读。(二)切实加强日常宣传。深入开展“民法典七进”“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以及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并充分借助法治公园和长廊、公交地铁动车、农村广播等宣传载体推送民法典相关知识,让民法典法律知识融入群众生活,使民法典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到。(三)抓好重点对象宣传。要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把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任务措施清单。要着力加强青少年学习教育,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穿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各个阶段。要重点加强农村农民的学习教育,以县乡普法骨干、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带头学习,法律顾问有序引导积极普法,人民调解员现场调解民事纠纷等方式,使民法典真正走进基层,走进人民群众。(四)积极开展以案释法。要紧密结合社会热点事件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事法律热点问题,及时组织专家解读。要在司法、执法和提供法律法律服务中,向当事人释法说理。要充分运用庭审直播、案件旁听、民事典型案例宣讲等有效形式,不断提高以案释法的社会影响力。(五)切实加强媒体传播。充分发挥各县级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报刊、杂志等作用,宣传民法典。要充分发挥“广西普法”及全区各级普法新媒体矩阵优势,利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社交平台,通过图解、动漫、H5、短视频等方式,开展分众化、差异化、互动化民法典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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