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 今日广西> 正文

广西全面下放用地审批权限 5类审批事项授权或委托设区市政府审批

南国今报 2020-06-03 14:12 大字

今报南宁讯(记者唐广生通讯员黄尚宁)日前,自治区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通知》,5类审批事项授权或委托设区市政府审批,以此推动用地审批“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延伸,为广西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要素保障。

《通知》规定,授权设区市政府用地审批事项包括两类:自治区政府批准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事项,自治区政府批准的乡(镇)批次用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授权设区市政府审批。委托设区市政府用地审批事项包括三类:自治区政府批准的城市(不含南宁、柳州、桂林等3个中心城市)批次用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自治区政府批准的城市(不含上述3个中心城市)批次用地土地征收审批事项,自治区政府批准的乡(镇)批次用地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委托设区市政府审批。

自治区政府要求,各市、县政府要依法依规严格建设用地审查审批,加强保护耕地,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确保相关用地审批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设区市政府因行使委托审批事项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承担具体行政复议答复、应诉责任;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产生不利法律后果的,需向自治区政府承担相应责任;涉及行政赔偿的,承担具体赔偿责任;出现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自治区政府将收回授权或委托审批权限。

新闻推荐

广西自贸试验区9个月新设企业7483家 6月6日将举办云推介云招商云签约大型活动

本报南宁讯(记者/周红梅)6月2日,记者从广西自贸试验区工作办公室举行的媒体见面会上获悉,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主要领导关于狠抓...

广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广西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